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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预测预警的报告

索引号 640122-126/2018-40181 文 号 贺国土资发〔2018〕275号 发布日期 2018-07-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应急 总结 预测预警

县应急办: 

  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通知》(贺政办发〔2014159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2018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汛期地质灾害排查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从组织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恢复重建、日常管理等层次进行了详细的编制和规划。同时积极部署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525日,我局地质灾害应急小组协同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对贺兰山东麓沿线插旗口、贺兰沟、苏峪口沟、拜寺沟、贺兰山岩画风景区等1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深入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各隐患点周边情况变化,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全力保障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我局于一季度开展黏土砖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检查时发现的用电线路绝缘皮老化裸露、配电箱无防护栏、厂内无安全警示标志、多数砖厂无消防器材、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经我局验收方可继续生产。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安县”战略部署,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20184月我县组织开展黏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黏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66号)文件,我局联合县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停取缔全县非法黏土砖厂的通知(贺国土资发〔2018151号),对全县违法违规生产、不符合城乡规划及技术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25家砖厂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已拆除16家,剩余9家砖厂设备已关停。 

  二、2018年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测分析 

  (一)我县部分乡镇地处贺兰山东麓和黄河西岸,是地质灾害多发地,5月至9月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大雨、雷电活动频繁,易诱发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因此汛期地质灾害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部分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四处盗挖盗采砂石矿产资源,威胁各工作人员及来往运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盗采砂石安全问题,我局要压实责任,加大对盗采砂石资源的防治力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及宰牛沟展开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打击盗采砂石资源行为。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制定完善汛期值班、气象预报预警、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贺兰山东麓、黄河沿线农民房屋、居住点的全面排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检测人,落实责任人,随时监测变化情况,把群测群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守,建立地灾快速应急机制。我局将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在国土资源系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一盯一”监测巡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建立快速反应保障机制,实施反复演练,确保出现异常气候时,国土资源部门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尽量减少损失。 

  (三)强化责任,确保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落到实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县2018年不发生重大的财产损失事故。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86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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