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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关于推进生态靓县战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索引号 640122-126/2018-01384 文 号 贺国土资发〔2018〕13号 发布日期 2018-01-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意见征集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意见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按照自治区生态立区和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生态靓县建设目标,根据《贺兰县关于推进生态靓县战役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扎实落实生态立区和生态立市战略总体部署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建成较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贺兰,走出一条生态靓县、绿色崛起之路。 

  二、主要措施和工作目标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把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及所辖行政村“一把手”,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有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 制度,同时加大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实施,尤其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整治力度。 

  责任股站:耕保站、土地整理中心

  责任领导:梁陶林、谢庆福

  (二)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相衔接。同时强化建设项目预审,严把项目选址关,严守“三道”红线,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用地标准、产业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责任股站:规划站、耕保站

  责任领导:梁陶林

  (三)扎实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采取灵活的处置方式,促进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改造,推动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功能提升。会同园区鼓励低效用地成片改造开发,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责任股站:耕保站

  责任领导:梁陶林

  (四)切实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推进闲置土地绿化工作。

  为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建设临时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容景观,并加强临时绿地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联合县绿化管理部门对我县闲置土地进行绿化,加强城市绿地面积,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效果。

  责任股站:执法队

  责任领导:谢庆福

  (五)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对新上工业项目在已核定的工业园区范围内进行选址;对未构成闲置但尚未完全开发利用的土地和其他厂房空闲土地,联合各相关部门、园区通过积极动员企业改变土地用途、纳入政府储备、协商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等多种途径进行处置利用;除纳入“三旧”(旧城区、旧厂矿、旧村庄)改造的工业用地外,改变用途进行商业或住宅开发的,由县人民政府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再以“净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

  责任股站:耕保站

  责任领导:梁陶林

  (六)从源头发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从源头上把好节约集约用地关,凡没有审查意见或预审未通过,没有取得项目备案等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等用地政策和标准供地,严禁给淘汰落后产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批地和供地。各类项目用地规模一律不得超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国家和自治区尚未制定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按我县同类产业项目近5年平均供地标准控制用地规模。 

  责任股站:耕保站

  责任领导:梁陶林

  (七)稳步实施“净土工程”,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建设用地审批、供应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和《宁夏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禁止对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 

  责任股站:耕保站、执法队

  责任领导:梁陶林、谢庆福

  (八)持续深入开展“蓝天工程”,加大扬尘源头治理

  快速行动,对全县储备土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裸露土地加盖防尘网,并协调城管和消防洒水降尘,有效防止裸露土地扬尘污染。同时压实责任,加大对盗采砂石资源扬尘的防治力度。由分管领导带班,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及宰牛沟展开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打击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同时,杜绝盗采砂石行为造成的扬尘。

  责任股站:执法队

  责任领导:谢庆福

  (九)统筹谋划,积极开展矿山复垦项目

  我县宰牛沟非煤矿山复垦工作已列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项目储备,计划2018年实施,项目建设规模3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内现状历史遗留采砂坑进行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挖运工程,并配套路网、林网、管网、蓄水池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建成为项目区后续葡萄酒文化旅游城开发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同时也为做好我县矿上复垦工作提供项目储备。 

  责任股站:执法队

  责任领导:谢庆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生态靓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推动生态靓县工作的推进及落实,各股室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层层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深入宣传我县生态靓县工作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凝聚力量,动员全体国土部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生态靓县工作中。同时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营造务实苦干的浓厚工作氛围。 

  3.加强督查,确保方案扎实推进。局纪检组加强对我局生态靓县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组织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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