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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19年10月份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索引号 640122-127/2019-0042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0-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监察执法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行政处罚
文  号 涉案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事由违反的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处理情况/罚款数额(万元) 
贺环罚字〔2019〕021号宁夏新骏邦木业有限公司王小娥贺兰县富兴北街兴盛巷20号全民创业基地内B区10幢2号未按照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5
贺环罚字〔2019〕022号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刘国福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308号网讯大厦该项目未经审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噪音污染施工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4
贺环罚字〔2019〕023号宁夏正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子斌银川市北京东路219号该项目未经审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噪音污染施工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4
贺环罚字〔2019〕024号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王建军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56毫克每升,超标2.12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30
贺环罚字〔2019〕025号银川南洋电线厂虞福孟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德成路9号在移动不锈钢罐体时罐体破损,罐体水体留置在土坑中,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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