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蓝天办的要求,结合“学、查、改”活动的开展,贺兰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压实各级网格和网格员的作用,干劲不减,继续开展大气攻坚行动,贺兰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截止1月20日优良天数为17天,同比增加4天。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环保局紧密配合,对前期发现的314家散乱污企业和作坊进行回头看活动,采取改造提升一批、治理搬迁一批、“两断三清”取缔一批,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坏。
二是继续摸排燃煤小锅炉。县市监局牵头,乡镇园区配合,积极摸排辖区2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并告知业主,要求使用清洁煤,取暖期结束后进行依法自行拆除,共摸排登记造册54台。
三是紧盯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整改。紧盯暖泉园区、德胜园的涉水涉气企业,联合安监、发改、园区管委会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1家企业督导整改。
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对水源地的3家养殖场进行了搬迁关闭,农牧部门也加强了对其它17家养殖大户的粪污管理,继续压实乡镇村责任,严防秸秆焚烧。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城管部门开展了为期三天,参与人次近200人的执法培训,加强对油烟、扬尘的执法监督管理,对6家餐饮企业实施了煤改气。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划定了贺兰县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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