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饮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接到中央督办件,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根据《银川市涉水排污企业环保红黄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你公司黄牌警示。
你公司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撤销环保“红黄牌”警示的,应当向我局提交撤销环保“红黄牌”警示的申请以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污染严重的,我局将根据《银川市涉水排污企业环保红黄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环保“红牌”处罚,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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