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贯彻落实自治区《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宁生态环保办发〔2019〕18号)、银川市《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银生态环保办发〔2019〕12号)、结合《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贺党办〔2019〕100号)文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
全面完成2019年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确保全县优良天数比例稳中有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3个部分:
(一)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
一是确定了攻坚时间安排: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全县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二是明确了攻坚具体目标:全面完成2019年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确保全县优良天数比例稳中有升。
(二)主要任务和单位职责
在严防工业企业污染、严管燃煤污染、严查机动车污染、严控扬尘污染、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个重点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任务目标和各单位职责,确保任务分工明确,各单位配合紧密,职责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实施专项督查,三是实施专项督查,四是强化信息公开。
四、《实施方案》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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