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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12月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47/2020-000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1-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安委〔2019〕14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19〕62号)和县安委办《关于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贺安委发〔2019〕5号)文件的要求,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依法开展商市场和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监管,定期对各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为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贺兰县商贸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2月重点对管辖内8家商超和2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查处隐患13条,现已整改9条。重点检查各企业内电气、电路、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微型消防站等整点部位,以及各企业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清单,演练资料、排查制度、消防及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台账建立情况。我局要求相关企业落实责任并立即对所查处隐患进行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进行通报约谈。同时,要求各企业要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的日常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平时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前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将继续督导各企业,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一岗双责”意识,继续狠抓事故隐患治理和集中整治工作,对所辖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整个商贸流通行业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固。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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