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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贺兰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文 号 贺疾控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01-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55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

全县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承担食源性疾病信息采集报送。

二、监测内容

所有哨点医院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三、监测情况

(一)人员培训与宣传

县疾控中心于6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培训班,对贺兰县人民医院、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贺兰县妇幼保健院、贺兰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慈安妇儿医院、怡康妇产医院领导及负责食源性疾病网络报告管理人员28余人进行了培训。为切实做好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贺兰疾控中心结合银川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贺兰县疾控中心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总结。

(二)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

全年共网报178例病例信息,其中县人民医院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57例,县第一人民医院报告病例60例,县妇幼保健院报告病例30例,县中医院报告病例31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慈安妇儿医院、怡康妇产医院未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全年漏报病例20其中县人民医院漏报6例,县第一人民医院漏报2例,县妇幼保健院漏报3例,县中医院漏报9

(三)食源性疾病爆发监测

全年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1起,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工作要求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及网络报告。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医院领导不重视监测工作,今年新增的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慈安妇儿医院、怡康妇产医院未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建议哨点医院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2.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食源性疾病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医护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食源性疾病知识,为顺利开展食源性疾病工作奠定基础。

3.强化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经费使用项目,建立报告奖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4.各哨点医院应指派专人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搜索和网络报告工作,以确保食源性疾病工作顺利完成。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1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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