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毒质量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我县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水平,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按照《2022年宁夏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通过监测,掌握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与感染控制能力。
(二)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运用,评价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质量,促进医疗机构消毒与感染控制措施的持续改进,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三)为制定相关标准、政策提供参考数据。
二、监测范围
全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门诊及诊所等医疗服务机构,监测医疗机构数量30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监测医疗机构数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全部监测。
三、监测依据及评价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订版)
(二)《消毒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
(三)《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版)
(四)《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五)《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六)《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WS507-2016 )
(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九)《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15 )
四、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
(一)室内空气(手术室、监护室、供应室无菌区、产房与母婴同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洁净病房、治疗室等)
1.检测项目:菌落总数(必要时检测致病菌)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5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WS/T367-2012》
(二)医务人员手(手术室、监护室、感染疾病科、口腔科、产房与母婴同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治疗室、注射室和换药室等)
1.检测项目:菌落总数(必要时检测致病菌)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10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WS/T367-2012》
(三)环境物体表面(手术室、监护室、感染疾病科、口腔科、产房与母婴同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等,物体表面为手术床、器械车、麻醉机、器械台、病房床头柜、门把手、新生儿暖箱、诊疗仪器操作面板、B超探头和配药台面等)
1.检测项目:菌落总数(必要时检测致病菌)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20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WS/T367-2012》
(四)使用中消毒液(内窥镜室、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感染疾病科、病房和口腔科等)
1.检测项目:有效成分含量、污染菌量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10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五)紫外线杀菌灯
1.检测项目:紫外线辐照强度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6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WS/T367-2012》
(六)医疗用水(口腔供水系统水源水、综合治疗椅储水罐水、手机喷水、三用枪水、冲洗水、手术室外科洗手水、内镜室终末漂洗水、透析室透析用水等)
1.检测项目:菌落总数(必要时检测致病菌)
2.采样数量:2~3份,样本总数≧10份
3.方法依据:《GB15982-2012》、《GB5749-2006》《YY0572-2015》、《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
(七)内镜
1.检测项目:灭菌内镜做无菌试验(实验室条件达不到的可以不做);消毒内镜做菌落总数(必要时检测致病菌)
2.采样数量:2~3份
3.方法依据:《WS/T367-2012》、《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WS507-2016)
五、结果报告与反馈
2022年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到卫生行政部门及银川市疾控中心。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