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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关于公布艺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对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防范和遏制机构及其人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公安厅  文化和旅游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开展艺考培训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针对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存在以下情况的提供线索。

1.未取得办学核准书和营业执照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

2.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具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3.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涉及性侵犯罪案件,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学生实施各种性侵、猥亵等违法犯罪行为。

4.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招考舞弊、与学校或其教职员工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  09518064769工作日值班电话

09513853587 休息日值班电话

县公安局 0951-8065110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09518069836  806016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51-8066315  

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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