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保育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但部分幼儿园仍存在“小学化”倾向。一些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学前班或幼小衔接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但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而且违背了幼儿身心成长发展的规律,剥夺了幼儿健康快乐的童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理念,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规范办园行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18〕52号)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检查指导,通过幼儿园观摩、交流学习等形式,全面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2.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治理整顿工作,全面清理幼儿园、培训机构等违规举办的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
3.清理不合格教师,分类开展教师、园长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4.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幼儿园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小学要坚决落实零起点教学。
二、治理任务
(一)开展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治理整顿工作。全县除两所农村学校(民乐小学、新渠小学)允许附设学前班外,其他所有地区公办学校、公民个人、民办教育机构均不得举办学前班或幼小衔接班,公民个人、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前班要全部取缔。
(二)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整顿工作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坚决纠正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以及违规给幼儿布置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考试测验等做法。公办幼儿园违规进行“小学化”内容教学的,一经查实,要对园长进行严肃处理;民办幼儿园违规进行“小学化”内容教学的要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降级降类或取消办园资格。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幼儿园园长、教师要牢固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各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创设活动区域,并提供丰富的玩教具、图书。对未按规定创设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等教育环境的,要调整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书。
(三)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各幼儿园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教学保教能力。
(四)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小学一年级教学进度监管,小学起始年级要按国家课程标准,严格做到零起点教学。对于未按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相关教师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召开全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各幼儿园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2018年9月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教育体育局组织抽查和摸排,于2018年11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总体整改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教育体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并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教育厅、教育部的专项督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2.做好园长、教师培训。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总体情况,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岗前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小学转岗教师专业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工作全员培训等,到2020年12月底前,对所有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要建立区域教研制度,完善各园园本教研制度,确保园长、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3.健全长效机制。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认真落实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各幼儿园必须在9月5日前将各园治理方案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教育体育局综合办公室景香老师处。
邮箱:458375648@qq.com 联系电话:13629518949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951-8064769
邮箱:458375648@qq.com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