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8〕108号 发布日期 2018-09-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36号)精神,切实做好“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和谐稳定,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将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二、成立专项检查组 

    长:王剑平 

  副组长:韩玉峰  彭晓虎 

    员:张海斌  代培培      许子寒          董建民 

  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彭晓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与督办。各中小学校参照成立检查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 

  (一)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进一步落实学校“三防”建设情况。明确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责,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正常运行,保安人员按时到岗,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宿舍管理员。 

  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校园内走廊、楼梯、体育器材、池塘、陡坡、建筑施工等场所安全疏散标识、警示标识设置和防护措施,防止溺水,坠落、攀爬、踩踏、穿越工地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3.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开展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4.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治理情况。根据《贺兰县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联发20183号),集中对学生开展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制作工作责任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 

  5.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健全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流动摊贩、道路交通、小饭桌等治安乱点和重点安全隐患进行摸排、上报。 

  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校讯通、微信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家长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宣传,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1.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银教办发2018183号)精神,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状况,食堂储备食材、调料是否在保质期,是否发生腐败、变质等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汤桶、餐盘等容器的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要针对学校水源水质保障,以及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2.校园卫生防疫管理。落实校园消毒工作,认真开展晨午检及各类传染病预防、排查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工作。 

  (三)校车安全管理 

  制定校车管理工作机制,签订乘车协议,要求学生规范乘车,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震带。针对“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中秋”“十一”节前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 

  (四)加强对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按照《关于印发〈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通发2017152号)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综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力。 

  (五)规范校园重大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工作 

  制定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大型活动报备制度,校内两个班以上的,校外一个班以上的活动,必须在活动前填写上报《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体活动或大型活动审批(备案)表》审批备案,不得事后补交。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 

  (六)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信息报迸 

  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值班领导、教师脱岗、离岗情况的出现,认真落实“谁带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60大庆期间,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30分钟之内电话报,1小时以内纸质报)准确上报教育体育局。 

  四、检查分组 

  (一)第一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不含民办) 

    : 韩玉峰 

  副组长:张海斌 

    员:刘    代培培         

  (二)第二组:全县民办教育机构 

    : 彭晓虎 

  副组长:董建民 

    员:景    许子寒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认真贯彻区、市、县文件精神,对“自治区60周年大庆”和“中秋”“十一”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要把安全意识始终记在心上、安全工作始终抓在手上、安全责任始终扛在肩上,全面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突出重点、不留疏漏、不漏环节,逐一销号、不走过场、闭环管理,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作风维护学生及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针对薄弱环节,对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即查即改,逐个销号。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限,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综合办公室(701室)。 

  (三)强化问责,严肃追责。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