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五届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申报立项的通知》要求(宁教基办〔2018〕3号),县教研室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申报,共收到课题立项申请书62个上报市教科所,经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立项的课题进行了严格评审,贺兰县有36个课题被批准予以立项(立项课题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周期
本届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自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
二、组织实施
1.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具体负责本次课题研究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课题研究中期管理、结题审核等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县教研室和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和指导。课题组必须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五届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申报立项的通知》和《宁夏第五届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办法》(附件2),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确保课题研究取得扎实成果。
三、要求
1.请各立项课题单位在接到立项通知后,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与实施,全权负责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工作,完善课题研究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立项课题研究的实效性。
2.各课题组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确保课题研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和按期完成。各立项课题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实施研究。
3.课题研究的重要活动和阶段成果应及时上传至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开题立项申报书、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课题研究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
4.各课题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将作为课题研究过程性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重要必备内容。
附件:1.宁夏第五届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贺兰县)立项课题名单
2.宁夏第五届基础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办法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