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宁电教〔2018〕3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全面了解活动内容,认真研读活动指南,积极宣传,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2019年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研讨会暨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活动的通知
2.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3.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19年度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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