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银公节能办发〔2018〕13号)、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川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银教办发〔2018〕274号)、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贺机管发〔2018〕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贺兰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培育全市师生低碳意识和环保理念,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育人的表率作用,自觉落实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8日。
三、活动主题
“垃圾减量分类放,共建美丽新贺兰”。
四、活动内容
(一)悬挂与活动主题、活动内容相关的横幅标语,面向广大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长期开展知识宣讲、学生创意作品展、垃圾分类互动游戏等活动,组建校园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队伍。
(三)利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黑板报、校园网络等载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四)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培养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文明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抓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落实。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提高认识,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师生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绿色环保意识,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总结报送工作。活动简报、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6日前报送教育体育局701室。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