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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8〕153号 发布日期 2018-12-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189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得出现《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的6类问题,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办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整治。

二、各校要拟定“寒假学生活动指南”,协同家长安排好学生寒假的生活和学习。

三、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并依据方案严格组织教师进行培训。

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校园紧急情况直报制度,不得瞒报、迟报突发情况。县教育体育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校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校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纸质《校本培训方案》报送县教研室蔡杰副主任处,将《寒假值班安排表》报送综合办代培培老师处,报送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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