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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全县中小学 幼儿园(含民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03-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县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县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

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了解本地疫情,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要组织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管理制度,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抓好春季易发各类传染病防控

春季是一些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常见的传染病有:水痘、流行性感冒、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流脑、甲肝、痢疾等。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一经发现或疑似传染病现象,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三、严格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切实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健康体检等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把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

四、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需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严格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留样以及清洁消毒和人员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要严格学校食堂入口管理,严把采购关,杜绝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进入学校食堂。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五、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和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县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结合入学教育,开展“开学健康第一课”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课和班会、团会、校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途径和载体,使学生了解预防常见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应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食品安全和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开展“洁净校园”活动,消除卫生死角。重点抓好学校饮用水设施、垃圾及污水处理、厕所、宿舍、教室、校医务室(保健室)、图书馆、阅览室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通风、清洁与消毒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增强学生的体质和营养。

六、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应急体系建设

县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预案,健全卫生安全应急机制,确保人员、职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报告和处置,第一时间向教育体育局和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向上报告,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形成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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