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33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教工委〔2019〕15号)、《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宁教工委办函〔2019〕11号)要求,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并印发了《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贺教通发〔2019〕25号)。专项检查小组对贺兰县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93所)校外培训机构、53所民办幼儿园、景博高中)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认真梳理风险点,根据具体问题制定防范化解措施。现就贺兰县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石泰峰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全面排查我区民办学校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主动防范、有效化解各项风险挑战,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维护教育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
组 长:王剑平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庆 贺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张海斌 代培培 景 香 许子寒
三、存在的问题及防范措施
(一)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1.存在问题:已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民办学校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章程,无党组织和党员的民办学校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章程。
2.防范措施:责令各民办学校要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章程,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领导:马永芬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1.存在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社会组织党组织个别党员学习强国进展缓慢。
2.防范措施:要求民办学校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员政治学习,不能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并做好相关学习笔记和记录。民办学校党员要加强学习强国等政治学习,定期通报学习成绩。(责任领导:马永芬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财务管理情况
1.存在问题:学校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不健全,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多数没有专职会计和出纳。
2.防范措施:民办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建立总账、固定资产账、明细账、伙食账(设有食堂的民办学校),财务收支两条线。(责任领导:马永芬 整改时限:2019年9月中旬前)
(四)民办学校学费收取使用情况
1.存在问题:民办学校收费公示不规范,相关收费制度不健全。
2.防范措施:收费应依据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示的原则,收费公示必须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规范收费票据(三联票据),合法使用收费款项,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责任领导:王庆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
1.存在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招生宣传彩页未在教育体育局备案就擅自宣传的问题。
2.防范措施: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发放的招生宣传材料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使用。(责任领导:王庆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六)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1.存在问题:大部分民办学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存在漏洞,消防设施自查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安全相关制度、预案不健全。
2.防范措施:各民办学校要安装、补齐、配全视频监控设施、一键报警设施,与辖区民警建立“联动机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定期对校舍、消防、水电、周边综合治理进行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责任领导:王庆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七)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情况
1.存在问题:大部分民办教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待加强。
2.防范措施: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做好民办教师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督促民办学校积极配合此项工作,要求正式民办教师需签订劳动合同,临聘人员需签订临聘合同;所有民办教师签订“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承诺书,“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学校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组织专题学习。(责任领导:王庆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八)民办学校参加年检及年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大多数审批不到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年检档案体系未建设,资料不全。
2.防范措施: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年检档案体系建设给予指导,并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责任领导:王庆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贺兰县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701室。各相关人员要按照方案整改时限,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整改工作保障。专项整改办公室要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责任,完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形势研判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监督评估力度。教育体育局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建立台账,并将台账下发到对应民办学校。各民办学校对照自身问题,结合区、市、县文件要求,进行针对性整改,近期能够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近期不能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号,专项检查小组将对照问题清单逐个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向公众公示,并将验收结果与年检挂钩。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