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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02-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银教办发〔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执行,并就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和银川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春季教材发放工作,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详实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下,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于2月17日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各校在教材发放前,必须结合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

制定符合本校实情的教材发放工作方案,方案电子版务必于2月11日下班前报教研室李雪梅老师处。凡是没有制定且上传教材发放工作方案的学校,一律禁止发放。

学校必须提前将发放方式、时间、地点通过网络信息等方式告知家长,原则由家长配合领取,严禁学生到校领取教材。

教材发放过程中,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坚决杜绝人员聚集或者人员相对集中的现象出现。

如安排教材发放在学校进行,仅限于学校门口等空旷安全地带,严禁任何人进入教学区域和综合办公区域。

在教材发放过程中,学校一定要按照规范流程做好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消毒登记及发放统计工作。

凡不能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的,必须在2月17日前通知学生和家长,并及时指导其在网上下载电子教材供学生使用。

在教材发放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家长和学生收取任何的费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附件:《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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