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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贺兰县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2020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做好今年的推普周活动,按照自治区语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贺兰县第23届推广普通话周活动方案》,同时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精心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

(一)各校要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立德树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校内外宣传实践活动。

(二)学校作为全社会推广普通话的基础阵地,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和推广普通话的力度,倡导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和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宣传活动,并结合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比赛等活动开展普通比赛,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推动“经典诵写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有关要求

(一)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将下发自治区语委办统一制发的本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片,请各校按时领取并在校园内外张贴。各学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自制宣传品,通过各类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推普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二)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总结,于9月25日前将本校(幼儿园)推普周活动总结及照片报送贺兰县教研室。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51-8066882

电子邮箱:1325212625@qq.com

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贺兰县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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