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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03-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发〔202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即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一、具体任务

(一)各校要紧紧围绕“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据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认定标准,扎实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教育服务和教育治理模式创新。

(二)智慧校园评定实行星级认定制。根据《认定标准》评分确定,认定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五星级、90分以上为四星级、80分及以上为三星级、70分及以上为二星级。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四星级及以上学校的认定及授牌,对各地申报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智慧校园培育对象。各地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三星级及以下学校的认定及授牌,组织学校开展本级智慧校园的培育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认定标准》自评后,于每年3月上旬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二星级和三星级智慧校园星级认定。

(二)县级认定。县教育体育局于每年4月份和11月份下校督查各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校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提出学校智慧校园星级认定申验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请于6月份对各校二星级和三星级智慧校园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认定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数据、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按照要求,每年确定为三星级学校的数量不高于全县中小学数量的30%。对评定为二星级和三星级的学校进行授牌,并于8月下旬将认定结果报教育厅备案,同时依据县级认定情况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我县四星级学校的认定申请。

(三)自治区认定。自治区教育厅于每年9月上旬对县级申报的四星级学校进行认定,并对评定为四星级的学校进行授牌。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要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各校要制定星级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师资和资金支持,完善部门协调、专家指导、激励保障等机制,按文件要求和实施方案做好建设工作。

(二)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将学校四星级和三星级认定授牌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对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显著、连续两年不能开展星级认定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处理。

(四)各学校请于324日前将《学校星级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和《贺兰县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拟定星级申请表》纸质盖章版报教育体育局703办公室,电子版发helanedu@126.com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贺兰县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拟定星级申请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23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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