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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视力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交通学校、宁夏青松职业技术学校、西夏德胜小学,贺兰县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中小学视力监测及信息上报工作,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校园视力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学生视力监测及信息上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有效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

二、各学校每学期分别开展1次学生视力监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学期开展2次视力监测工作。

三、各学校尽快完成宁夏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系统建档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数据报送。

春季和秋季学期向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www.csh.moe.edu.cn)和宁夏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系统(https://eye.nxcdc.org/nxschool/login)分别报送1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数据。春季学期5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第1次视力监测数据上报,秋季学期12月10日前各学校完成第2次视力监测数据上报

四、各学校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对外泄露学生信息和视力数据、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视力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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