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2.妥善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对于符合条件并要求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持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核查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将学生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学校须为学生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拒绝接收。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前10个工作日以内。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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