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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贺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生政策及考生信息

索引号 640122-111/2016-0540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招生考试
所属"五公开" 关 键 词 2016年贺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生政策及考生信息

     一、小学、初中、高中招生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招生、入学。

  1、小学: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就近安排进入当地公办小学就读。

  2、初中:小学所有学生学习期满后,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就近安排进入当地公办初中就读。

  3、高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参加中考,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划范围录取,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教育厅申报高中考籍号。

  二、学籍申报流程

  1、学校向学生下发纸质《学生基本信息表》。

  2、由学生或其监护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相关内容后交回学校,经学校班主任、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打印、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

  3、经学生监护人、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按照《学生基本信息表》所填内容将各学生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称电子学籍系统),经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获得学籍号,电子学籍正式建立。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三、转学流程

  1、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县级学籍管理部门递交“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4份及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第二、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务工所在地城市或周边学校。

  转学应提供的材料:房产证、户口本、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暂住证及务工证明。

  2、审核: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空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分配意见,并留存1份。

  3、报到:学生持签署了“分配意见”的“转学申请表”到学校报到。学校留存1份“转学申请表”作为转入电子学籍的佐证材料。

  4、返表:学生将剩余的2份“转学申请表”交回转出学校。

  5、有关学校、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表”,作为佐证材料进行网上学籍的转出、转入操作。

  6、全国学籍网站后台,根据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自动进行学籍查重及调档操作,转学流程完成。

  跨省转学与跨省就学(毕业生跨省升学)流程同上。

  具体完成时限:转学流程第1—4项, 8月26日至9月5日完成。第5—6项,9月6日至9月30日完成。

  四、高考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6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2016年12月6日-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6年1月4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7年5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五、中考、高考考生信息公开

  1、高考考生信息公示时间:2017年1月4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见1楼楼道东头高考信息栏)

  2、中考考生信息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见贺兰教育网—招生考试—中高考信息栏—《2017年贺兰县中考报名公示名单》)

  以上公开事项均由贺兰县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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