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贺兰县预防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预案

文 号 贺就创发〔2019〕65号 发布日期 2019-09-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为有效应对新形势下不确定因素对我就业形势的影响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机制,控制失业总量,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加强就业形势监测

(一)建立部门间横向监测工作机制。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完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按月将监测数据反馈县就业局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局)负责失业动态监测、人社部统一部署的重点企业监测、返乡人员监测;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监测;县商务局负责对外(美)贸易企业贸易情况监测及变化趋势监测、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平均用工监测;财政局负责所监管企业用工形势监测;市场监管局负责个体经营数量变化监测;统计局负责宏观经济监测及调查失业人员整体变化情况监测;税务局负责对美贸易企业税收总体情况监测;其他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相关形势监测。

(二)建立纵向监测工作机制。依托乡镇(场)、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收集汇总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农民工返乡等情况,按月向县就业局报送。必要时要按市场、职业、企业、行业、群体、区域等维度正确评估就业和失业基本状况,对就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适时上报。

(三)建立省外就业形势监测联动机制。加强与我县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的联系,掌握其就业形势、企业用工形势,尤其是我县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就业失业状况,加强农民工返乡形势的分析研判。

、设立三级失业预警

参照区、市就业对失业预警的划分原则,根据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农民工返乡、企业裁员、企业运营等情况,结合社会失业状况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失业预警等级分为三级:一级(特别严重)失业预警、二级(严重)失业预警、三级(较重)失业预警。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特别严重)失业预警。

1.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6.5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且调查失业率达到10及以上,并持续2个季度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

2.每月因失业而集中返乡农民工人数占在外务工人数的30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除季节性返乡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

3.对美贸易进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及以上。(县商务局提供)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二级(严重)失业预警。

1.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且调查失业率达到8.5及以上,并持续2个季度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部门提供)

2.每月因失业而集中返乡农民工人数占在外务工人数的20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除季节性返乡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

3.对美贸易进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及以上。(县商务局提供)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三级(较重)失业预警。

1.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4.2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且调查失业率达到7.5及以上,并持续2个季度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供)

2.每月因失业而集中返乡农民工人数占在外务工人数的10及以上,并持续3个月及以上(除季节性返乡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

3.对美贸易进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及以上。(县商务局提供)

、建立失业预警报告机制

(一)日常监测报告制度。为开展长期性、连续性、周期性的失业预警数据收集工作,就业局按月整合、汇总各单位提供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人数及返乡人数、企业用工情况、对外贸易指标数据、市场主体变化情况、宏观经济数据等信息,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当地就业形势,并按月报送上级就业局

(二)三级失业预警报告制度。就业局根据整合汇总就业形势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对照失业预警等级标准,提出失业预警报告,并逐级上报。如出现或接收到一级(特别严重)失业预警时,应在12个小时内摸清、核实有关情况,向本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同步向上级县就业局和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出现或接收到二级(严重)失业预警、三级(较重)失业预警时,应在24个小时内摸清、核实有关情况,向本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同步向上级县就业局和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三)启动失业应急程序。当发生失业预警后,由就业局报请本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并向上级就业局和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立即启动失业应急响应,并由召集人亲自指挥,研究制订失业调控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稳就业工作。

、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一)前期应对准备工作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单位协同配合积极对接内外用工企业,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收集储备就业岗位,同时,可借助社会力量开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动经纪人收集储备岗位,确保适合我县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充足;对内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摸排,掌握其培训项目、培训能力等基本情况,为开展劳动力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做好准备。大力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乡村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提升农村农业的吸纳能力。

(二)一级(特别严重)失业预警应急措施。县就业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和援助,争取在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试点、项目投入、减税降费、缓解融资困难、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等方面获得最大支持。各级政府要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旅游设施、现代生态系统及环境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增加就业岗位。各单位要积极开发、调配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开发、调配一批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稳定就业局势。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及时拨付各项促进就业资金;要加大培训力度,延长培训时间,给予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二级(严重)失业预警应急措施。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最大限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现有岗位;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管理流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融资门槛,提供多样化、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及时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加速创新创业资源开放与共享,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双创”孵化载体,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成长梯队企业,以创新推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拓宽职业培训方式和范围,强化家政、护工等服务行业紧缺工种培训,引导劳动者在家政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实现就业。大力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及时落地,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协调外就业岗位,深度开展与东部省份、临近省份、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稳定内就业形势。

(四)三级(较重)失业预警应急措施。县就业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支持企业普遍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及转岗培训,增加就业稳定性。鼓励、支持劳动者多种形式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灵活工时、岗位轮换等措施,避免大规模裁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落实稳定岗位补贴,稳定企业岗位。人社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把返乡人员、失业人员作为重点群体,加大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各类途径收集就业岗位、发布用工信息、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企业用工指导,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部门要把稳定就业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到实处;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负责日常事务,要明确各单位责任,密切配合,形成稳定就业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基层应对重大失业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分析研判。县就业局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对接,整合经济运行数据、就业失业数据、农民工返乡数据、失业监测数据、对外贸易情况等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及时采取综合措施和具体办法,积极应对不确定因素对就业工作的影响,预防规模性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形势。

(三)加强追责问责。县就业局要统一部署,建立预防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工作责任制。对在失业应急处置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