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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22/2019-00009 文 号 20号 发布日期 2018-05-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就业创业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就业扶贫

按照银川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贺兰县2018年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情况的反馈意见》,为切实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高贺兰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银川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为统领,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一月一入帮扶户”为工作基础,“技能培训面对面”、“就业帮扶一对一”为主要手段,以“就业实名制系统”等信息平台为依托,着力提高全县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目标任务

2018年起,每年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1000人(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摸准实情,建立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实名台帐

1、对全县贫困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等情况,建立实名台帐,录入“就业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精准开展岗位服务,人岗对接,搭建转移就业平台促进脱贫

2、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县人力资源市场每季度至少举办1 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活动,并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大招聘会频次。各乡镇场劳保所及信息员要深入居民家庭、田间地头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为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送岗位、送信息,将就业信息、就业岗位送到贫困劳动力家中,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促进贫困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

3、充分发挥县、镇(乡)、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与企业联动机制,收集整理用工信息,组织贫困劳动力与暖泉工业园区、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德胜工业园区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务对接关系,要为每个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年提供信息介绍岗位不少于3次,年提供就业扶贫岗位4000个。

4、引导劳务中介组织,积极带动就业。引导移民村党支部、劳务协会(公司)、劳务经纪人积极与发达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劳务协作,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贫困劳动力的劳务收入。在贺兰县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金贵镇江南中心村、南梁台子隆源村、立岗镇、习岗镇移民安置区每个村或安置区培育壮大一个劳务派遣协会(公司)、培养5名劳务经纪人。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5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10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4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20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奖励兑现以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扶贫人员建档立卡登记表、工资(劳务)收入证明、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批准,财政审核后兑现奖励。

5、由政府引导、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转移,对贫困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鼓励贫困劳动力由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劳务收入,落实就业岗位、做到工资稳定,对长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务输出脱贫人员,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缴费凭证由劳务派遣公司(协会)向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申报交通生活补助批准,后由财政审核后由就业部门直补到建档立卡户的贫困人员手里,补贴标准连续三年每人每年1000元。

(三)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就业创业

6、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帮扶对象,根据其需求,积极开展创业帮扶工作,提供专家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条龙跟踪服务,落实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贫困村的创业担保贷款要首先满足贫困劳动力的需求,重点支持“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鼓励妇女创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对有资金需求的创业贫困户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7、对“4050”灵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贺兰县当年毕业年度贫困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

8、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实施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增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9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平台,用于保障就业。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大龄(40、50)贫困劳动力,在原有的公益岗位基础上,力争开发购买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大龄人员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上岗的公益性扶贫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公益性扶贫岗位具体实施由县人社局具体管理,工资性补贴由公益性岗位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各使用单位根据工作情况适当给予工作补助。2018年县本级购买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0个,用于扶持大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四)通过就业创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

10、实施“两后生”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对全县所有移民家庭16-22周岁两后生实施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每户符合条件的“两后生”,按照本人意愿,到区公办定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4个月以上全日制的免费培训,依据职业(工种)不同,每人培训补助6000元(具体按培训工种、时间等确定),职业技能鉴定补助300元,就业专项资金中补助。生活费补助3000元,由县扶贫、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培训合格后推荐就业。到2020年每年计划培训100人。

11、大力开展外出务工技术培训。对年龄在16—45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贫困户,组织开展厨师、家政服务、纺织工、电工、瓦工、装挖机、汽车驾驶等技能培训。对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的贫困户(45-60岁之间),利用农闲组织开展务工技能培训,主要培训设施农艺、园林绿化、家政服务、保安、畜牧养殖等实用性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就业状况等,由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按700元-1200元/人的标准申领技能培训补贴。个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县就业部门按700-900元/人将培训补贴直补到个人。2020年每年计划培训300人。

12以定单定岗培训为主,联合我县工业园区宁夏如意、中地养殖、金河乳业、大北农等相关规上企业,依托企业培训机构对符合企业录用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直接上岗就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培训合格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企业可按规定享受700元-3000元/人的岗前培训补贴。2020年每年企业订单培训500人。

13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增强贫困劳动力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依托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培训结束后,取得合格证书的,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照创业培训SYBIYB模块分别给予1150元4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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