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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女士来电询问家庭经济困难政府能否安置工作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19-000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来电咨询

2019年1月18日,我局收到银川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12345一号通平台)的办理工单,工单内容为:市民闫女士本人是贺兰望都太阳城B区的住户,反应自己与丈夫从2012年相继下岗,现家中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咨询政府部门能否安置工作,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回访认真核查,闫女士于2012年从惠农区搬至贺兰望都太阳城B区居住,由于年龄各个方面的问题,导致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丈夫由于经济方面的压力,前往南京市务工从事保安工作,收入也无法承担家庭的经济压力。现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该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待公益性岗位指标下来后给予安置。

特此回复!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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