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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全县广大退役士兵: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区退役士兵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精神,了解退役士兵基本情况,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服务保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户籍在贺兰县内所有健在的退役士兵。

二、登记时携带资料

登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立功受奖的,提供立功证件,多次立功以最高为准。退伍证丢失的,提供本人退伍档案中的《退伍登记表》复印件;不能提供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复印件的,可由2名以上已经采集过信息的同期退役士兵证明。

三、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9日-----8月15日

四、登记地点

请符合条件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进行数据填报。

咨询电话:0951-8087932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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