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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县的统一部署,贺兰县民政局在我县民政领域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接受举报线索范围

(一)在村级组织换届中有违法行为,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如:竞选人拉票贿选的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如:依仗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利用组织势力、影响,帮助组织成员或他人在村(居)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多次干扰、破坏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秩序,或者致使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能不能正常行使的等;

(三)村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的,如:村(居)委成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

(四)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如: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五)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如: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黑社会性质组织违规乱建公墓,垄断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殡葬项目建设的;

(六)其他民政领域内的涉黑涉恶行为和行业乱象,如:涉黑涉恶团伙操纵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违法煽动不明群众阻挠福利项目建设等。

二、举报方式

现将我县及县民政局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贺兰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 0951-8065110

举报邮箱:hlxzfwbgs@163.com

举报地址:贺兰县创业路5号贺兰县政法委转扫黑办

编:750200

贺兰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951-8062201

举报邮箱:930340803@qq.com

举报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仁和巷2号贺兰县民政局

邮编750200

特此公告。

贺兰县民政       

2019年3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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