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办民政所:
为确保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推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下拨2019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民政所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业务的入户核查、下村入户时租车费、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要注重用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付社会救助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为了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用要实处,解决乡镇街道的实际问题,促进工作。所有支出经费必须经各乡镇场、街道办民政所长核实签字后,方可支出。
三、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将在每年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时进行检查,并做为明年下拨经费的考虑因素。
附件:2019年民政工作经费分配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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