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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寒冬送温暖活动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15/2018-07961 文 号 贺民发〔2018〕36号 发布日期 2018-03-02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送温暖 救助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冬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我局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开始截止至2018年3月,我局共救助37人次,其中男性36人次,女性1人次,其中临时安置了0人次,医疗救治1人次,护送至银川市救助站、宁安医院1人次。给救助人员发放棉衣3件、棉裤0件、棉帽1顶、防寒鞋3双、以及一批方便面、饼干、面包、矿泉水,保证了受助人员在寒冬中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实现了救助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圆满的完成了本次“寒冬送温暖”活动,现将活动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我局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宣传许帅精神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 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分工,根据上级寒冬救助相关文件以及救助管理政策文件,认真总结以往救助经验,制定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应急预案,《“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值班表》,并组织我局相关人员成立流动巡查组,每天对城区主要街道、路口、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查,及时救助了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发挥了救助工作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实现了我县范围内未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的目标,未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注重寒冬救助中的协调配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出台了《贺兰县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特别是主动加强了与公安、城管部门的协作,细化了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联合组织了人员开展巡查,各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宾馆周边、繁华街道及交通要道等重要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遇到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大了巡察力度,履行好了工作职责,切实的做好了相关工作。杜绝了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在寒冬来临期间,我局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服务接待,做好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分别开展日常巡查救助、低温巡查救助和极端低温巡查救助、适时调整强化巡查频次、时间、路线,重点深入流浪乞讨人员集中露宿区域,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银行自助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广场、公园、垃圾池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做好街面发现和应急救助机制,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及时给我局提供救助线索。并将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列为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对流浪乞讨人员采取规劝、引导或送棉衣、棉被等方式实施救助。对拒不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了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了救助对象不受冻挨饿。同时,留下了详细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同时,通过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保障,确保了受助人员吃饱穿暖并获得必要医疗,杜绝了饿死、冻死、病死的意外事故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救助行动,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不能提供准确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导致滞留人员增加。二是长期滞留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临时安置难,临时安置的具体期限是多长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县没有专门的救助场所,福利机构缺乏护理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能很好地为这类人员服务,存在不安全因素。三是对危重病人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公车改革后,救助使用的交通工具难以保证,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城管、公安、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单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以发挥工作优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致使救助效果不理想。

五、今后工作打算

2018年,我县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工作规程》的规定,认真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救助工作;二是加强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举措开展寻亲工作;三是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适时为长期滞留受助人员解决临时户籍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我站的各项规定,我们将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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