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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贺兰县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17/2018-15171 文 号 贺扶贫办发〔2018〕14号 发布日期 2018-04-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关 键 词 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财政厅、农牧厅《关于明确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的实际,特制定贺兰县2018年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精准脱贫能力培训,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和“十二五”、“十三五”移民对象,安排资金210万元,培训740人。按照市场需求和劳动力意愿,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培训新模式和“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培训对象选单、政府买单”的新机制,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力争使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2门就业技能,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一)职业教育140人。对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学生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职业教育,对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家庭“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二)技能培训530人。根据劳动者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开展以家政服务、剪纸刺绣、中式烹饪、建筑专业、工程机械、电工电焊专业等为主的技能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C1、C2和B2照培训,驾驶员培训对象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三)实用技术培训50人。重点培训特色养殖、种植技术。 

(四)致富带头人培训20人。重点在洪广镇、立岗镇、金贵镇中培训脱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参与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五)扶贫干部和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培训。对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重点乡镇扶贫专干、贫困村干部及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员、各类业务骨干进行精准脱贫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拓展培训。 

二、培训方式 

(一)“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其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给予补助。 

(二)“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建档立卡家庭“两后生”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三)技能培训。 

1.招投标方式:对家政服务、建筑专业、工程机械职业(工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前备案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中,通过公开招标认定的办法,选择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优、社会信誉高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与招标认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就业协议,学员考核鉴定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组织就业达到70%以上,由扶贫部门牵头,人社、财政部门联合考核验收合格后将培训资金拨付培训机构。 

2、公开认定方式:对编织刺绣类职业(工种),通过公开认定的方法,主要选择能够带动贫困户创业增收的致富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民间艺人开展培训,对应补助标准,从财政扶贫专项培训费中安排培训补助资金。 

3.开放式培训:对驾驶员职业(工种),可以采取贫困户自行选择驾校和集中指定驾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学员自行选择驾校培训后,凭当年考取的驾驶员证书和驾校收费凭证,到各自所在乡镇民政办(扶贫办)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乡镇兑付培训补助资金。 

(四)实用技术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由县农牧局组织实施,采取入村入户、田间地头等方式,紧密结合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贫困户意愿,以送技术下乡为主与其他方式相结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选择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技术含量高的特色产业开展培训,提升贫困户特色种植能力。 

(五)致富带头人培训。结合“两个带头人”工程,主要培训能带动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收产业的各类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返乡创业者、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采取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下派专人进行跟踪创业指导,并组织致富带头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跟踪服务和产业带动。 

(六)扶贫干部和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培训。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干部、全县扶贫系统干部、各乡镇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扶贫专干、贫困村干部及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各类业务骨干进行精准脱贫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拓展培训。 

三、补助标准 

(一)“雨露计划”扶贫助学,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二)“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77号)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两后生”每人再享受3000元生活费补助。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对取得B2照以上每人补助5000元,取得C1和C2照每人补助3000元。 

(四)中式烹饪、工程机械(装机和挖机)培训,每人补助1500元。 

(五)其它技能(家政服务、编织刺绣、建筑专业、电工电焊专业和水暖化工等)培训,每人补助1300元。 

(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每人补助1000元。 

(七)实用技术培训,每人补助300元。 

(八)扶贫干部和贫困村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培训补助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行发〔2017〕449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是实施“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最有力的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管辖区域内培训组织工作,加强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将精准脱贫能力培训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推进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紧紧瞄准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开展技能培训,保证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 

(二)做好部门协调。要加强与财政、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协商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财政部门培训资金拨付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问题,教育部门提供学生信息问题、公安部门审核问题、审计部门审计问题等都要统筹规划,多方协调沟通,做到培训的正常运行。 

(三)加大宣传联动。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结合干部结对帮扶、下基层送政策活动、新媒体宣传等,切实把政策送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强化乡镇内组织、民政、社保等站所间的联动配合,收集培训资料,跟进培训监督,完备培训档案,规范工作流程。 

(四)开展提升培训。采取“阶梯晋级式”培训方式,形成从初级工到中级工、中级工到高级工、高级工到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针对接受过初级培训、就业不稳定的人员,通过委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对已有B照提升为A照的,补助标准参照B照执行,其它工种由初级提升为中级以上的,补助标准参照初级工培训补助标准执行。 

(五)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利用“扶贫云”、“社保云”、“就业与创业网”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劳动力状况、培训信息、职业院校招生和市场用工等培训就业信息,实现政府部门与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信息共享,为建档立卡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 

(六)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加大对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的监督和考核,严格落实培训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参加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专项能力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后方可兑付培训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针对培训的人员、内容、时间、补助标准建立详实合帐,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 

附件:2018年贺兰县建档立卡户产业培训计划表 

贺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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