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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7/2018-89979 文 号 贺扶领办发〔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10-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动态 管理 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帮扶单位: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6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切实保证数据信息精准、扶贫对象精准、脱贫质量真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1.贫困户精准识别。紧盯农村住危房、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区内自发移民、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按照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户申请、两评议、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整户进行识别建档,特别是整户低保户,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自主迁徙居民由现居住地按照建档立卡的识别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但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原户籍为宁夏籍农村户籍人口;2.举家在现居住地常住一年以上;3.在现居住地有常住房屋和农用地;4.在区内原户籍地未进行建档立卡;5.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贫困人口。 

  对家庭成员中有以下“五类人员”的,不能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一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含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二是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大型农机具等机械设备的;三是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楼房的;四是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的,合作社成员除外;五是家庭成员是非农户且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或失地农户但已享受城镇居民相关政策的。 

  2.贫困户脱贫退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贫困村出列及人均纯收入计算标准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28号)中,明确的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上年9月30日至本年10月1日),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对拟脱贫退出贫困户的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核查,全面掌握脱贫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和安全住房等情况,认真履行贫困户退出“445”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贫困户暂不作脱贫退出:一是家庭成员中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不上学或辍学的;二是家庭没有安全住房的;三是饮水未保障的;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未搬迁入住或住房已改造但未达到入住条件的;五是全家均享受低保或家庭成员均为65岁以上的。 

  3.脱贫户返贫识别。对2014年-2017年已脱贫贫困人口如出现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返贫的,通过“户申请,村评议,乡复核,县审定,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识别为返贫贫困人口,并加大力度给予扶持。 

  4.贫困村脱贫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以内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出列,履行贫困村退出“45”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予以脱贫退出;对贫困发生率高于3%的贫困村,不能脱贫退出,确保脱贫质量。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贫困户。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系统内所有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进村入户核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新识别贫困户,按照《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采集相关信息;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按照《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见附件5)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见附件6)采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2018年度拟脱贫退出贫困户,按照《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实事求是对脱贫措施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见附件7);利用全国建档立卡App对所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户的地理信息位置进行采集。同时,宁夏精准扶贫云信息系统指标,利用宁夏掌上扶贫App在进村入户过程中进行采集、更新。 

  2.贫困村、自然村。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采集表,对我县2个贫困村及其自然村的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利用全国建档立卡App采集所有贫困村的地理信息位置信息;按照《2018年出列贫困村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实事求是对脱贫措施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见附件8)。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8日至12日)。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知的安排部署,各乡镇场要制定本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 

  (二)实地信息采集阶段(10月12日至11月10日)。10月12日至30日,按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明确的工作内容,完成贫困户、自然村、贫困村等进村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和新识别贫困户信息比对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完成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脱贫出列贫困村乡村两级公示;11月10日前,完成县级核查和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脱贫出列贫困村公告,并下发批准脱贫退出文件。 

  (三)数据录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完成实地信息采集阶段各项工作后,各乡镇场书面向县扶贫办提交动态调整工作汇报,县扶贫办向自治区扶贫办申请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组织实施数据信息录入工作,11月30日24时前完成全部新采集数据信息录入。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阶段(12月1日至10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扶贫办与国务院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信息质量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其他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细,县扶贫办需及时将问题明细下发至各乡镇场。 

  (五)问题核查阶段(12月11日至20日)。根据问题清单明细,由各乡镇场进行实地核实核查,对核实问题情况进行记录,并重新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同时,将反馈问题核实情况报县扶贫办汇总后报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系统数据阶段(12月21日至31日)。自治区扶贫办利用宁夏精准扶贫云信息系统分析、统计功能,对各县(市、区)系统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修改。各乡镇场要对照发现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系统信息数据精准,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七)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5日)。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各乡镇场要认真对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县扶贫办,上报情况将纳入2018年绩效考核范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动态管理工作。 

  (二)严把标准和程序关。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一是严格标准。在组织进行贫困人口退出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虽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但“两不愁、三保障”没有实现或享受了扶持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显著的贫困户不能脱贫退出,不能按计划、按指标退出。二是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贫困村出列及人均纯收入计算标准的通知》明确的标准、程序,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动员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动态调整的贫困退出工作。三是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逐层检查验收机制,各乡镇场要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严防检查验收走过场、讲人情,要及时纠正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防止“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四是接受监督。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识别,要规范程序发挥公示公告作用,防止走过场。各乡镇场要设置举报监督信箱,公开监督电话,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电话(信),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加强培训督导。各镇街要结合自治区及县扶贫办培训实际和需要,各自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县扶贫办将对工作进度慢的乡镇场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数据比对。县扶贫办要加强与财政、人社、公安、国土、工商、住建、民政、教育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查新识别贫困人口相关信息,经过入户核查核实后,再按照贫困人口识别的程序进行识别,确保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对2018年拟脱贫退出脱贫贫困人口,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进行信息比对,全面掌握脱贫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安全住房、脱贫措施落实等情况,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脱贫退出精准。 

  (五)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场要以录入国家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准确率达到100%为标准,镇、村两级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中途不得调整,要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效。同时,今年信息系统数据准确率将计入贺兰县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成绩。对数据质量差、错误多的乡镇场,县纪委监委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联系人:马 勇    联系电话:18795108353 

 

  附件:

    1.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具体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3.新识别贫困村信息采集表 

  4.村民小组信息采集表 

  5.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6.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7.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8.2018年出列贫困村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9.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返贫申请书 

  10.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返贫核查表 

  11.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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