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2019年银川市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银川市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银扶贫办发〔201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贺兰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使用原则
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权限下放、权责一致,强化考评、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大对重点群体投入,加快实施各类扶贫项目,积极探索资金使用长效机制,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资金使用计划
银川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7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如下:
1、南梁台子管委会隆源村扶贫产业项目资金500万元;
2、洪广镇扶贫产业项目资金200万元;
三、资金监督管理
1、建立规范透明的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三级公开、三级报备”制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督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关键、用在实处。
2、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管理。县审计、财政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与审计等方式,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使用成果的主要标准。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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