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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62/2019-00033 文 号 贺扶领办发〔2019〕26号 发布日期 2019-06-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消费扶贫 脱贫攻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字〔2019〕40号)要求,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贏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面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实施社会购买促进行动、销售渠道畅通行动、供给质量提升行动、休闲旅游升级行动,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区内外市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以全县贫困村、移民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支持对象,协同拉动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吸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打造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重点工作

()实施广泛社会购买行动

1、开展机关团体定向采购。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小学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移民村农产品、工艺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鼓励签订长期定向采购合作合同。鼓励引导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贫困村、移民村农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同时帮扶单位和个人积极推广销售贫困村的农产品、工艺品,帮助解决制约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难点。(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总工会、扶贫办、机关事务局、融晟公司等,有关各乡镇场)

2、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作用,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在国家扶贫日前后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商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有关各乡镇场)

3、开展消费扶贫产品对接促销会,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在机关食堂设立展销柜,组织开展贫困村、移民村农产品、工艺品展销会,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搭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与贫困村、移民村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局、扶贫办等,有关各乡镇场)

4、发挥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好这一突出优势,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利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扶贫办等,有关各乡镇场)

5、促进贫困地区劳务消费。提高全县贫困村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重点围绕“月嫂”、老年康养护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维修等服务消费需求,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贫困人口就业培训,打造一批职业素养高、市场口碑好的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继续推动“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在贫困地区举办,使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人社局、扶贫部门每年要举办不少于2场企业现场招聘会,组织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人社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扶贫办等,有关各乡镇场)

(二)实施农产品畅通行动

1、构建农产品供应链条。提升贫困村、移民村农产品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在县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将信息有效传递给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村贫困户。(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有关各乡镇场)

2、拓展销售途径。制定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目录并向社会推介。支持贫困村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面,支持贫困村建设电商服务站,构建“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的产销对接模式。搭建“互联网+消费扶贫”平台,实现购、销、配、送一体化服务。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等,有关各乡镇场)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一批适度规模的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以租赁、共享等方式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邮政局等,有关各乡镇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对接活动,指导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乡镇要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要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财政对消费扶贫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消费扶贫项目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消费扶贫政策支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相关消费扶贫项目,支持收益较好的消费扶贫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增强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知名网站宣传推广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优秀消费扶贫公益广告作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发挥引领、服务和联系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针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拍摄专题片,邀请知名人士、青年典型等参与“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行动。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扶贫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供销社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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