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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166 文 号 贺开发〔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3-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乡村振兴
关 键 词 四查四补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全面排查新冠肺炎影响脱贫质量问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区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在认真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坚决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四查四补”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查损补失”。重点查找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1.排查辖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移民就业情况,摸清贫困群众外出务工意愿和务工难点、本县能否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满足群众需求等。重点排查因疫情影响未开工复工而滞留在家、移民无法复工上岗情况。

(1)合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的入户排查,摸清核实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根据贫困户务工意愿及务工难点,逐户逐人解决就业存在问题;抓紧与劳务用工地和区内用工紧缺企业精准对接,组织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稳岗就业;对受疫情影响的扶贫企业全面开展核查工作,核清核实企业受损情况,对受损严重的企业及时予以帮扶;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扶贫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动欣荣村荣耀制衣、欣惠丰食品加工、广荣村扶贫车间等扶贫企业尽快开工复产,同时督促落实好企业车间消毒和员工体温监测等防护措施。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3月20日

(2)充分发挥村头企业、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带动务工就业作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务工;创新招聘用工模式,通过网上发布、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非接触式求职招聘模式,拓宽贫困户求职渠道。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3)加大对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军民融合产业园企业扶贫政策(重点为企业带动务工的奖补)宣传工作,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园区企业招工、用工情况进行摸排,精准对接各移民村,针对贫困户务工需求,合理推荐务工信息,并做好移民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军民融合产业园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排查疫情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群众发展生产和产品销售遇到的难题。重点排查特色农产品、蔬菜瓜果滞销情况,养殖场、养殖户饲草料贮备与供应情况,牛羊猪等补栏出栏情况。

(1)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县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产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指导意见,解决贫困群众、扶贫企业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按照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产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重点倾斜,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避免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破产。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做好春耕备耕工作,针对贫困户春季耕种工作,要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0年3月20日

(4)逐步有序开放农贸交易市场,划区域分类进行农副产品交易,切实保障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畅通。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5)对出现滞销的扶贫农副产品,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鼓励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

牵头领导:南晓清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保”等扶贫惠农金融产品服务,对新发放货款、续贷和展期需求要简化业务流程手续,引导贫困户通过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线上方式和村村通金融服务点申请贷款和自助还款,满足生产发展需求。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排查疫情对特殊贫困群体和边缘户稳定增收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

(1)对未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户、残疾贫困户、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要组织开展定期核查工作,对存在“滑坡”的边缘户及时给予救助帮扶,确保贫困人口疫情期间“两不愁”有保障。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民政局、残联

完成时限:2020年3月15日

(2)抓紧落实《贺兰县贫困人口政策保障兜底实施方案》中针对兜底人口的各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保障政策,严把时间节点,避免因疫情影响各项措施推进进度。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扶贫和农发中心、残联、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4.排查疫情对贫困群众就医、子女上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带来的风险点。重点排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情况。

(1)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核清核实我县各阶段在校学生疫情期间网络学习终端使用情况,充分利用“空中课堂”等学习软件,保障贫困户子女学习需要,降低因疫误课误学风险。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15日

(2)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配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慢性病签约、大病救治等基本医疗服务,统筹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社会保障服务。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3)发挥扶贫网格员、帮扶责任人作用,对暂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加强沟通交流,督促尽快完成保险费用缴纳。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医保局、社保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5.排查疫情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已安排的脱贫攻坚项目受影响情况。

(1)根据疫情影响,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优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因疫情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要优先入库,优先申请安排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扶贫和农发中心、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20日

(2)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加快推进扶贫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复工,对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条件的,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工期的影响;针对小微扶贫项目可以运用“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方式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既定目标;项目建设用工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确保年底贫困群众如期实现脱贫致富。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发改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二)“查漏补缺”。对照脱贫标准查找漏洞,解决漏统、漏项、漏扶、漏管“四漏”问题。

1.排查漏评错评错退的贫困户,包括政策性移民、自发移民及常住农村居民等存在的漏人漏户问题,以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不该统计的统计了、应该统计的未统计。

提前做好今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重点对农村居住危房的、家庭成员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政策的、自主迁徙农村居民、非贫困村等“盲区”“死角”开展摸排核查,对摸排中存在漏评人员,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流程及时予以纳入帮扶;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对已脱贫人员再次开展摸排,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错评、错退人员;按照《贺兰县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全面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维护、管理、考评的每一项环节,定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和数据“大清洗”,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真实一致。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排查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特别是2019年以前脱贫户各项指标是否稳定达标,有无漏项。

(1)按照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管理的要求,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再次开展“回头看”,动态掌握脱贫户生产、生活变化情况,确保产业、就业、金融、教育、健康、社保等各项脱贫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根据乡镇摸排信息及各级各类督查巡查反馈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逐条逐项梳理所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每周上报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牵头领导:王涛

责任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排查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持项目、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未兑现、项目未完成、政策打折扣,是否存在到户项目资金“一发了之”“一补了之”“一股了之”,扶持没成效,群众不认可。

(1)成立县级扶贫资金督查小组,对2014年至2019年使用实施的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清查,明确每一笔资金用途,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牵头领导:王涛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2)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细化制度,明确资金支出方向和使用范围;探索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针对审计反馈扶贫资金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问题自查自纠,对2014-2019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脱贫攻坚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开展“回头看”,清查扶贫资金流向,建立扶贫项目“一项一档”;在入户摸排的同时,重点核查贫困户历年享受的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各项补助是否按照标准及时到账,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参与度、政策满意度是否达到相应指标要求。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财政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4)进一步加强帮扶干部管理考核,充分发挥督查检查机制,采用手机APP与到村督查检查双机制,每月不定期入户督查调研,对政策讲解不清、帮扶不到位的帮扶责任人及单位全县点名通报,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帮扶责任人按照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单位:组织部、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

牵头领导:刘勇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4.排查兜底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做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

建立健全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到人,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贫困边缘人口要定期核实一次,一旦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要及时纳入、跟上措施、即核即清、确保脱贫。按照《贺兰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动态梳理核查我县广荣村、银光村、江南村、隆源村及兜底保障的122户434人贫困人口存在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加大督战力度,确保存在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三)“查短补齐”。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找和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1.排查乡村小规模学校设置、师资力量配置与办学条件,是否方便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与常用药配备,是否达标且满足群众常见病、慢性病及时有效治疗的需要;患大病重病、慢性病的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是否得到符合政策且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兜底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改善移民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在资源上优先保障移民村学校;要坚持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的控辍保学“双100%”目标不变,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督导检查、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四项工作机制,紧盯外出务工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落实疑似辍学学生监督报告机制,做到“源头治理”;加大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区市县学生资助政策,推进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资助全覆盖。实施分类精准助学,重点关注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优先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减轻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医疗费用支出;加大对移民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讲活动,提高移民政策知晓率。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建档立卡户、边缘户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对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的贫困人口再次进行摸底,进行二次兜底报销,确保健康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卫健局、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3月15日前完成移民村(含“十二五”劳务移民村)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摸排核查工作,重点关注移民公共文化设施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加大贫困村社区服务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对需建设、修缮的体育活动场所、村级文化大舞台、数字电影放映厅等基础文化设施,尽快提上日程予以修建;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各类文艺演出、“四送六进”等进乡村活动,不断丰富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文广局、体育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4)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保障移民村日间照料机构正常运营,集中供养人员尽快入住贺兰县老年公寓;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三留守”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民政局、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2.排查全县农户住房是否达到安全居住标准,乡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情况是否方便群众出行,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稳定达标保障到位,农村动力电与通信网络是否覆盖到位。

(1)3月底前对全县农户住房进行全面摸排,安排住建局质监站进行危房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及时改造修缮、重建,同时将改造指标纳入2020年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应改尽改”;针对政策性移民及建档立卡户,对居住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出具住房安全等级鉴定报告。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2)完成农户冬季自来水管封冻致使水管破裂等情况摸排,提前做好整修疏通计划,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移民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执行,对原水、出厂水、末梢水37项月检工作和委托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每季度开展出厂水、末梢水37项检测分析工作,规范整理水质检测资料。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3)稳步实现贫困村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推进贫困村“四好农村路”建设,方便移民群众外出及生产生活。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交通局、运管所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4)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贫困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宽带网络全覆盖。

牵头领导:陈娜

责任单位:文广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排查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基层党组织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基层阵地建设是否健全且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办事;排查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配置到位且发挥作用、群众认可。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采取进村实地检查、协调拨付资金等方式,全力推进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健全移民村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将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的“领头羊”;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力度,落实乡镇和组织部双重管理、共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通报,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4.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且能发挥公益作用。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贫困村服务体系,落实贫困村积分超市、巷长制、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明确责任乡镇、站所,确保贫困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2)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村集体与扶贫企业间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逐年稳步提高。

牵头领导:张宁龙

责任单位: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5.排查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产业壮大培育、乡村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

对历年建设的扶贫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完成扶贫项目遗留问题梳理工作;针对遗留问题,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重点关注现阶段洪广镇广荣村田园怡景、欣荣村光伏项目问题,抓紧时间盘活广荣村土地资源,发挥扶贫产业园的带动作用;协调自治区相关厅局,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年内解决欣荣村光伏项目遗留问题,并网发电,发挥效益,分步做好回购工作,确保贫困村及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洪广镇、发改局、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四)“查弱补强”。重点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查找发现一些弱项,对不达标的要保证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确保脱贫质量过硬。

1.排查我县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2020年),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兜底人员除外),移民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移民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1)重点排查我县所有建档立卡户与边缘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移民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支持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针对低收入人群,建立问题台账,因人因户制定倾斜性政策。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2)充分发挥已有产业带动效果。依托红树莓、香菇种植、肉兔、肉鸽、肉羊、梅花鹿养殖、奶牛托管等支柱产业,不断挖掘延伸产业链,确保已有产业逐步做大做强,增加移民收入;充分挖掘新型经营主体产业优势。进一步加大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根据移民自我发展意愿,选择发展前景好、企业实力足、移民参与度高的产业全力进行培育,确保移民在享受分红的同时,积极投身到产业生产中去。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根据移民务工需求,积极推送就业招聘信息,尽量使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持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加快推进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惠民政策落实,提升移民就业能力;加强部门协调,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建设,鼓励基础设施中标单位和劳务公司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发挥劳务组织带动就业作用,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促进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对外出稳定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务工补贴。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4)根据移民发展需要,稳步落实好《贺兰县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意见》,通过对设施农业、托管养殖、新品种引进种植、劳务产业发展、移民地区扶贫车间就业等增收途径进行扶持奖补,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稳定实现贫困群众高质量脱贫退出。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2.排查广荣村、隆源村脱贫出列各项指标是否达标。

严格按照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核查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是否在2%以下,漏评率、错退率、错评率是否为0,群众满意度是否达到95%以上;逐项核查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重点关注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否完善,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逐年增加,扶贫产业是否有力带动移民增收致富;认真梳理贫困村出列存在问题,制定贫困村出列方案,查短补齐,严把时间节点,高质量实现广荣村、隆源村脱贫出列,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洪广镇、南梁台子管委会、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3.排查所有非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核查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是否存在漏评、错退现象。重点对非贫困村中的低保户、残疾户、单老双老、五保户等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看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4100元;根据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对我县61个非贫困村按照村内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发展势头良好为依据,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工作,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存在弱项的,要加大力度,因村施策,确保全部达标。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

4.排查政策性移民搬迁后续发展问题。

按照《贺兰县政策性移民后续扶持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后续“七项工作清零”任务,根据“十二五”劳务移民目前存在突出问题,彻底解决户籍迁转、房屋办证、务工就业引导、社会保障政策转接、住房困难等后续帮扶发展方面措施不够精准,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确保移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金贵镇、洪广镇、扶贫和农发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5.排查贫困村贫困户能否实现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

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改进帮扶工作中送钱送物等输血式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利益联结等机制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按照“多干多支持、少干少支持”的原则,对贫困户给予奖补政策,不断提高其劳动积极性,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为其稳定脱贫奔小康提供平稳的过渡保障;制定“幸福积分超市”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推行文明积分卡制度,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防止政策“养懒汉”,继续深入推进贫困村积分超市的先进做法,通过积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激发全体村民的内生动力;加大贫困户的扶志力度,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技能培训、成人教育、文艺汇演、典型引路等多种途径,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作用,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克服“等靠要”思想,形成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宣传部、文广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三、“四查四补”工作方式与进度

(一)工作方式。各乡镇要挨村、挨户开展“四查四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切实抓好“四查四补”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二)工作进度。2020年3月至4月,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边查边补、边查边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对账销号;5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全面实地开展“四查四补”、中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回头看”督查工作;下半年,持续巩固“四查四补”成果,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全面验收。

四、专项督查

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四查四改”工作落实专项督查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由县委督查室牵头,政府督查室、扶贫和农发中心配合,抽调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分单位成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按照“月汇总、月调度、月推进”的工作要求,每月汇总1次督查情况,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并及时向督查涉及的相关单位反馈,督促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存在敷衍了事、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上报纪委监委,对主要负责领导开展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自治区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乡镇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扶贫责任。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缓一缓、等一等的想法,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驻村干部全面入户,到村项目全面铺开,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切实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决战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脱贫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严格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程序,坚决克服扩大脱贫攻坚范围、拔高扶贫标准的倾向,坚决纠正行业部门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任务,坚决取消超出“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任务指标。

(三)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四查四补”与巡视巡察、考核评估、督查暗访、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和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问题必须彻底解决,带有探索创新性质的问题逐步规范,涉及长远发展的问题要有阶段性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疫情带来的影响,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在制度和政策上进一步改进完善。坚持不懈抓好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20年上半年整改任务全见底、反馈问题全清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以过硬举措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让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附件:贺兰县脱贫攻坚“四查四改”工作专项督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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