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农发办>信息公开目录>扶贫工作

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62/2020-00048 文 号 贺扶领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06-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自治区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反馈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关于对12个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会同自治区、银川市扶贫办业务骨干14人组成调研指导组,围绕脱贫攻坚反馈问题、“四查四补”、监测户防贫返贫监测帮扶、挂牌督战、扶贫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为期一天半的调研指导,反馈了我县脱贫攻坚存在7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为切实做好自治区调研指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区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急不躁、求真务实,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实效

(一)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和3月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部分行业部门责任压得不实,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部分问题整改成效巩固还不牢固,有的边改边犯。比如兰星村、先进村环境整治还不到位,沟渠倾倒垃圾较多。桂南村无问题整改台帐,整改成效不明显;四十里店村危房改造、边缘户帮扶、土地盐渍化严重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张亮村未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佐证材料不够齐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场对照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按月填写整改进度,及时归纳整理佐证材料。对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台账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再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工作绩效考核依据,夯实行业部门责任,推进整改责任落实。二是严格对照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改“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的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厕所改造,实施村庄增绿工程,逐步推进人畜禽分离,改善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质量。三是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到住建部门安全住房条件。四是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边缘户给予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对重病、长期慢性病、残疾等贫困边缘户采取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对就学困难的贫困边缘户协调教育局享受各类教育扶贫方面资助政策进行帮扶。五是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土地盐渍化程度。六是各牵头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清单,在逐一整改的要求上,要加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同类问题也要纳入整改范围,问题整改要彻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强化提升。

牵头领导:王 涛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二)“四查四补”工作方面。

2.“四查四补”推进力度仍需加大。常信乡桂南村干部对四查四补工作认识不到位,无四查四补问题清单,没有进行全面摸排。四十里店村干部表示没有收到各级反馈问题的报告,未制定“四查四补”方案,也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张亮村“四查四补”工作没有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四查四补工作要求建立问题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场、行业部门按照《贺兰县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脱贫攻坚“回头看”的基础上,挨乡、挨村、挨户全面摸清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全面排查解决影响脱贫质量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整改台账,边查边改、边查边补,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压实常信乡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按月召开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会议,及时向所有行政村传达县委、政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传达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各类扶贫文件,确保村级正常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3.一户一档建立不规范、不完善。个别村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有的缺少佐证资料,有的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桂南村和四十里店村只针对“四类人员”建立一户一档,对一般农户没有建立一户一档,不掌握医保缴纳 、住房安全情况和务工就业等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户一档”资料的通知》(银脱贫办发〔2020〕16号)的文件要求,以户为单位建立完善“一户一档”,并及时采集、修正、更新贫困户档案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逻辑性。二是所有建档立卡户村都要按照要求建立“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现居住房屋相关证明;享受政策情况(低保证、残疾证、参加医保证明、异地参保佐证资料等);从事种植、养殖、创业就业及务工收入情况相关证明;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个体经营情况相关材料;政策兜底情况(赡养老人协议书、儿童监护协议书、邻里照料协议、托管托养协议等);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扶贫手册中的内容复印件)。扶贫手册按照资金补助及政策落实情况按月进行填写。三是常信乡桂南村和四十里店村,要认真排查五类人员(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城乡结合部、非贫困村、移民安置区、国有农林场的常住农村居民,实际居住农村的城镇户籍居民和政策性移民中的建档立卡户,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居民和政策性移民,因疫情或其它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存在问题的家庭以及劳务移民中“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存在问题的家庭,建立“一户一档”,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邻里打听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所有农户的医保缴纳、务工就业等情况,补充完善一户一档资料。

牵头领导:王 涛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4.“两不愁、三保障”仍有短板。饮水安全仍有短板。贺兰县共有4931户未通自来水,解决方案正在制定中,目前水务局正在分阶段水质监测,已监测580户;桂南村还有70户未通自来水。暖泉社区部分农户仍然使用自备浅水井;四十里店村饮水工作需要加强,全村还有5%的村民自来水还没有到户,水质检测报告取水点为村卫生室,取水点不具有代表性。住房安全保障仍有短板。贺兰县共摸排鉴定出“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共473户,截止目前还有12户未开工建设,影响住房安全保障进度。暖泉农村社区村两委、包村干部对自发移民“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底数不清;四十里店村目前改造的仅仅是四类重点人员,摸排的一般农户危房改造还没开始;张亮村个别农户在贺兰县、银川市等地有安全住房,但仍住在原籍的危房中。如刘海山现居住在疑似危房中。医疗保障方面仍有短板。贺兰县未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扩面任务列入对各乡镇场、街道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导致乡镇、街道对村民医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县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参保扩面和精准扶贫领域医疗保障。部分村对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底数仍然不清,比如桂南村村干部没有对本村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摸底,存在疑似未缴纳医疗保险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重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对未解决饮水安全的群众,建立台账,一村一册、一户一卡,通过延伸供水、配套净水设施等措施解决。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规范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通过替换水源和达标改造,强化水质检测,提升水质保障水平。二是全面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住建部门与发改、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对农户住房进行安全鉴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应改尽改,确保不遗漏一户、不重复一户。采取自治区财政补助、县级自筹资金、引导社会帮扶与群众投工投劳和帮工互助等方式适当新建或加固改造。鼓励利用闲置校舍、村集体公房改建农村公租房、幸福大院或闲置农房退出置换安置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按照自治区规定的缴纳医保比例不低于95%的原则,制定医保缴费任务分解方案,将缴费任务分解至行业部门、各乡镇场,压实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同时,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参保意识和广大城乡居民政策知识知晓率。

牵头领导:陈娜、马刚、叶正忠

牵头部门:水务局、住建局、医保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防贫返贫监测预警方面。

5.帮扶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有的村帮扶手册信息更新及时,入户帮扶还不到位,比如先进村马双连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桂南村边缘户吴进帮扶责任人吴昊为乡上临聘干部,前两天辞职,现无帮扶干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帮扶责任人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帮扶干部政策能力和帮扶水平,明确帮扶责任人职责,熟悉扶贫惠农政策,拓宽帮扶思路,切实解决帮扶责任人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真正做到熟悉贫困户基本情况、宣讲扶贫惠农政策、谋划脱贫致富途径、突出帮扶工作实效。二是由常信乡负责,及时更换在编的干部对桂南村边缘户吴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牵头领导:张宁龙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6.帮扶措施单一。对于未脱贫、边缘户帮扶措施较为单一,措施不够明确,帮扶措施能否有效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够明确;仅靠低保提标提档。比如四十里店村慕明旺家双老户,人均纯收入4000元,子女不赡养老人,只申请低保。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工作,充分了解贫困群众的需求,结合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真正帮到点子上扶到根子上,做到帮在实处、扶有成效,切实提升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由常信乡负责,对四十里店村慕明旺及其子女开展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老人赡养问题。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7.监测帮扶还有漏点。比如桂南村李伏林2019年患结肠癌,手术费19万,自费4万,每月化疗3千,没有纳入边缘户,进行重点帮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摸排工作,对“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不稳定人群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对桂南村李伏林家庭情况进一步摸排核实,符合边缘户条件的,及时按照流程纳入边缘户范围。三是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建立核查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患有大病、慢性病人群加大服务力度,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四是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人群纳入边缘户进行帮扶。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常信乡

责任部门:卫健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四)挂牌督战方面。

8.挂牌督战责任压得不实:贺兰县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未对行业部门分配相关责任及分工,各行业部门均未开展相应的挂牌督战工作。部分乡村干部脱贫攻坚政策不熟悉,比如隆源村村书记对自治区反馈的问题及其他工作情况不够熟悉。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针对“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部门分类挂牌作战;针对移民后续发展、外出人员排查与扶贫数据质量基础工作、非贫困村或薄弱村达标等重点任务,实行乡村分层挂牌作战。二是针对危房改造、水质铁元素超标、房产证办理问题,分别由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进行挂牌督战,乡镇场配合,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存在问题6月30日前全部清零。三是按照《贺兰县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挂牌村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扶 贫产业有序发展、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为挂牌作战目标任务,查找问题,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确保6月底前剩余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未出列贫困村达到验收出列标准,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剩余遗留问题彻底销号归零。

牵头领导:王 涛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数据质量方面。

9.项目库录入不完善:绩效评价录入中年度目标填报太简单、三级指标大部分未填写。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贺兰县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全面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维护、管理、考评的每一项环节,组织各乡镇场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信息数据,及时组织干部更新、修正、完善,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数据真实一致。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扶贫数据共享平台作用,加强行业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分析,确保台账数据横向纵向一致;二是抽调重点行业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专班,加班加点对数据进行修改完善,积极对接自治区扶贫办,对年度目标填报进行补充完善,填写所有项目库三级指标。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六)移民后续发展方面。

10.减贫带贫成效不够明显。银光村蔬菜产业园拱棚100多个,建档立卡只承包20个。村内扶贫车间没有运行,未发挥作用。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江南新村王国庆、柴如山家中都有2个劳动力外出务工,但对于申请稳岗就业补贴程序和所需材料不清楚,2019年王国庆提交材料较晚导致稳岗补贴未发放。

整改措施:一是金贵镇要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为建档立卡户提供种植技术支持,鼓励建档立卡户就近务工,承包大棚种植。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入驻扶贫车间,发挥扶贫车间带动作用,帮助建档立卡户增收就业。三是按照《贺兰县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对王国庆、柴如山家庭务工情况进行摸底核实,符合补助政策要求且证明资料完善的,就业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补发。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金贵镇、洪广镇、科技局、就业局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1.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进度较慢。目前根据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反馈与2019年贫困劳动力外出相比,贺兰县仍有306个贫困劳动力尚未外出务工。在全区位列倒数第三,13个非贫困县列倒数第一。

整改措施:一是对接各乡镇场,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村组干部“调查员”的作用,逐户逐人精准核对移民外出务工现状,对移民未外出务工原因进行摸底,同时征集务工意愿,按照外出时间、培训需求等意愿因户因人合理推荐就业岗位,促进移民外出务工;二是强化务工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将务工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

牵头领导:陈 娜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

12.扶贫资金使用计划不及时、不详细。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及时,截止检查日,仅制定2020年扶贫项目16个,共有2676.83万元扶贫资金未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现有的资金使用计划过于简单,项目具体内容、标准等不详实。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资金计划下达协调通报制度,通过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定期对资金下达情况进行自查并通报。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作风不实造成资金计划下达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所有扶贫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财政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3.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2020年地方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用于停车场硬化及绿化美化工程,如金贵镇江南村停车场硬化、村内绿化提升改造、银光村小广场绿化提升改造。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贺兰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贺财通〔2020〕17 号)要求,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通过检查、监督、审计等方式,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资金使用不精准现象发生。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审计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4.扶贫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洪广镇2020年共扶贫项目资金1372.8万元,截止目前资金支出率34.9%;洪广镇2020年广荣村绿化提升工程,4月底已完工,至今未支付项目资金,结余资金178.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有效对接,联合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加快扶贫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及时将扶贫资金对接到具体项目,制定资金计划,减少资金滞留和结转结余。二是对项目实施和项目报账情况定期进行梳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资金支付进度。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审计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5、扶贫资金拨付率较低。截止目前,自治区共下达贺兰县各类扶贫资金5495万元,上述资金财政局拨付到部门及乡镇资金仅2818万元,拨付率51.3%。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验收兑付,对达到验收标准、经公示无异议的,严格按照标准兑付补助资金。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谋划,加快可行性研究,提前对接相关部门,完成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许可等手续,力争落地建设,按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拨付率。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审计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6、2019年存在扶贫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洪广镇2019年结余资金54.25万元与自治区扶贫办上报结余资金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扶贫资金建立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进度拨付资金;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无滞留。四是对扶贫结余资金进行梳理,与上报自治区扶贫办资金额进行核对,及时查明资金不符原因并予以整改。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洪广镇、扶贫和农发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7.项目库录入工作进度较慢。2014-2019年共有项目166个,涉及资金近3亿元,还有132个项目未报账,需要尽快补充完善。2020年涉及项目24个,开工15个,开工率62.5%。共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占专项资金0.23亿元的21.74%。报账资金0.14亿元,占下达资金的25%。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贺兰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压实行业部门、各乡镇场主体责任,通过完善项目库建设,及时跟踪项目进展,二是抽调重点行业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专班,加班加点对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财政局、脱贫攻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18.光伏扶贫项目回购无实质性进展。欣荣村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整改及回购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没有切可行的整改方案,遗留问题仍未解决。贺兰县欣荣村光伏扶贫试点项目电站已安装组件4.3兆瓦,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并网接入,但由于工程尚未完工,无法发电,没有发挥扶贫项目扶贫效益,工程成为烂尾工程。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法律团队对上海科誉高瞻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制定完善光伏项目整改方案,与上海科誉高瞻公司对接,由其实施未完成的项目,后期由政府进行回购。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洪广镇、扶贫和农发中心

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法院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整改落实。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逐项逐条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时间表、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紧盯落实不放松,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工作不见效不放过。

(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调研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成效考核、审计检查等问题整改一体推进,进一步细化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工作不见效不放过。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乡镇场要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触类旁通,追根溯源,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所有问题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四)坚持上下联动,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督查,上下联动,齐管共抓,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县委、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扶贫办要进一步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形成工作进展情况专报。对整改工作进展迟缓、未按要求完成的各部门,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治不力的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