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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强化饲料监管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9-11-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保障贺兰县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期,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按照农业农村厅饲料站《2019年全区整治饲料质量安全问题行动实施方案》(宁饲站发〔2019〕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重点对我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禁添加物的使用。

一是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修订完善“企业标准”和“产品标签”;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管理和技术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各种记录、档案管理情况,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库、化验室管理情况;是否自觉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查,饲料生产企业均不存在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等违禁添加情况

二是对饲料经销店进行检查。核查饲料经销店是否经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经营的饲料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饲料标签是否符合《饲料标签》(GB10648-2013)的要求,以及制度上墙和进货出货台帐等情况。经查,饲料经销店未发现经营无合格证饲料产品及原料,未发现销售禁用饲料添加剂和违禁物质的行为

三是对养殖场饲料使用情况进行指导。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挂图、《食用农产品安全用药指导手册》等,对养殖场饲料使用方面进行指导及培训,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对全县规模养殖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违禁添加物进行检查。经查,我县规模养殖场无使用违禁添加物等行为。

通过此阶段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检查及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我县畜产品公共安全秩序,确保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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