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新型职业农民: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农办通〔2018〕12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国十佳农民”遴选范围为从事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申报名额
原则上申报2名候选人,候选人应尽量从农业不同行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中产生。
三、申报人选条件
“全国十佳农民”应是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型职业农民,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三)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四)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
(五)口碑好,群众和干部认可;
(六)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已获“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全区十佳农民”等农业农村部项目资助的人选,获资助后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申报。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不能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候选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1)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农牧渔业局审核,县级农牧渔业局将审核推荐人选上报至市农牧局审核。
五、材料报送
(一)《“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须本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题材,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连同电子照片)。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农牧渔业局产业办。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0951-8061086,13519299742
电子邮箱:hlcyb2015@163.com
附件:1.“全国十佳农民”2018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
2.“全国十佳农民”2018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贺兰县农牧渔业局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