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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贺兰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见《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于20181024日上午9:00前,将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农牧局农经站。 

  三、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程序   

  1、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贺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http://www.hlny.gov.cn/)、贺兰微农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    

  2、本县符合要求的区级家庭农场自愿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向县农牧渔局报送实施方案一式三份。 

  3、县农牧渔局接到项目实施单位实施方案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择优认定,评审结果在贺兰县人民政府(http://www.nxhl.gov.cn/)、贺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http://www.hlny.gov.cn/)、贺兰微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  

  201810179时至20181024日上午9时止,逾期申报无效。  

  附件: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贺兰县农牧渔局        

  201810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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