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64号)文件精神,经自主公开申报,各乡镇(场)推荐,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贺兰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11家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站通过实地核查和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了专家评审,拟遴选主体8家。现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1、宁夏星福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贺兰县学忠农机专业合作社
3、宁夏龙智辉农机专业合作社
4、贺兰县四季草业产销专业合作社
5、贺兰县海超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6、中化现代农业(宁夏)有限公司贺兰技术服务中心
7、贺兰县丰瑞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8、宁夏昊盛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张巧丽
联系电话:0951-8061441。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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