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文件精神,下达贺兰县2021年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资金共38万元,其中计划建设水产机械化示范园区1个,蔬菜机械化示范园区1个,贺兰县农机监理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建设基地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和评审打分。通过评审,拟定2021年农机农艺融合水产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主体为贺兰县红日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机农艺融合蔬菜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主体为贺兰县光杰果蔬专业合作社。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8日-5月1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至贺兰县农机监理站。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政务大厅C座213室,联系电话:0951-8067422,邮箱:hlnjz@163.com。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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