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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贺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0-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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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县需新增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15个,现将农产品追溯点建设任务分配计划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重点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由农业农村局购买服务,新增1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任务分配如下:蔬菜生产基地7家,畜禽养殖场4家,水产品捕捞点4家。(已参加过2016-2018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不得重复建设)

二、建设内容

包含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决策、系统后期维护使用培训、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互联互通。

(一)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规模化商品化蔬菜、枸杞生产基地布点建设。建立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发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地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农事记录信息、农残检测信息、合格证生成和打印。

(二)畜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建立养殖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发养殖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养殖信息管理、投入品(饲料兽药)购买记录、畜禽产品检测信息、合格证生成和打印。

(三)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主要水产品捕捞点建设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养殖标准化生产、养殖水质、养殖用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批次质量检测报告等,通过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生成合格证。

(四)数据统计、分析决策系统。利用报表分析软件,根据平台的数据库,分类自动生成需要统计分析的各项业务统计数据。

(五)系统维护及使用培训。原则上保证3年内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更新维护。完成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人员、蔬菜和枸杞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和水产捕捞点操作人员培训,做到熟练使用。

(六)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农业农村部下发全国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区追溯系统与自治区追溯平台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三、硬件设备配置

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点配备电脑和热转印打印机各一台。并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正常运行。

四、任务分工

执法队负责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建设,确保与自治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组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农技中心负责组织蔬菜种植基地申报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水产站负责组织水产捕捞点申报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畜牧站负责组织动物养殖场申报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

申报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的企业需填写“贺兰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申报表”,附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及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贺兰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申报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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