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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贺兰县家庭农场扶持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乡镇(场)各家庭农(牧)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贺兰县项目实施方案,为组织实施好贺兰县2020年家庭农场扶持发展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项目实施重点内容

重点扶持2019年评定为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奶牛养殖主产区的家庭牧场(奶牛家庭牧场存栏量50-500头之间的中小规模牧场),引导其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对从事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效果明显的家庭农场、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10到15倍或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家庭农场优先倾斜,对产业核心区引领家庭农场发展的产业化联合体优先倾斜。

一是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开展仓储保鲜、机库、晒场、圈棚、冷链体系等建设,提高家庭农场(奶牛家庭牧场)规模和现代化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创新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奶牛家庭牧场)积极开展农业绿色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支持开展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加工包装和自主品牌创建,支持生产、营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三是支持开展带动脱贫。积极支持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参与产业扶贫,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稳定增产增效和持续增收。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一是评选为县级(二星级)示范家庭农(牧)场9家,每个补助6万元;二是扶持奶牛家庭牧场1家,每个补助6万元。达到县级(二星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吸纳一定比例建档立卡户家庭农场优先考虑。

(二)项目申报要求。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扶持的家庭农场必须进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新农直报平台系统管理。拟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需报送纸质版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二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主体遴选程序  

1.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贺兰微农业公众号及家庭农场微信群向社会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接到申报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后,组织人员根据项目要求进行初审初验。

3.根据申报及初验情况,由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评审,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上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会议研究,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介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2日18:30时止,逾期申报无效。  

2.申报地点: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C座)314室

3.联系人:陈鑫翔,联系电话:0951-8061441

邮  箱:hlxnjz@163.com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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