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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贺兰县土壤、农业农村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引号 640122-131/2021-0016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土壤、农业农村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根据《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土壤、农业农村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以来贺兰县土壤、农业农村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

1.“厕所革命”推进情况。一是户厕改造情况。2021年全县各乡镇(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以上,计划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4600户,农村公厕4座。其中:洪广镇500户、立岗镇1107户、金贵镇1052户、常信乡660户、南梁台子管委会1281户。2021年5月26日,各县镇(场)累计完成改厕849户(其中:南梁台子完成农村改厕563户、立岗镇完成农村改厕193户、金贵镇完成农村改厕494户、洪广48户、常信乡完成农村改厕71户。)农村公厕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7月底全面建设完成。二是户厕摸排情况及问题厕所整改情况。已对需要户厕改造的农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已摸排10059户、问题厕所1311户、整改数量115户(其中:立岗镇已摸排数量2349户、问题厕所201户、整改问题厕所6户;金贵镇已摸排数量2370户、问题厕所388户、已整改问题厕所5户;洪广镇已摸排数量2883户、问题厕所470户;南梁台子已摸排数量804户、问题厕所71户、已整改问题厕所29户;常信乡已摸排数量1653户、问题厕所181户,已整改问题厕所75户。

2.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将水环境治理纳入长制管理,各乡镇(场)上半年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8787.8清理村内沟渠数量3752.5公里,两座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现处于试运行阶段。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处理。全县65个行政村均已开展常态化保洁,配备垃圾清运及环卫人员350人,配置垃圾收集转运车22辆、电动车155辆,累计清运农村生活垃圾9089.8余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废弃物5213.3余吨。全年共安排压缩侧装车、勾臂车等清运车辆 4745 辆,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宁东发电厂、八里桥处理厂进行集中消纳处理。各乡镇场共配置侧装垃圾桶6963个,垃圾箱1305个,配置18辆中大型清运车、124 辆清运电瓶车、并不定期对侧装桶、垃圾箱进行翻新喷漆

4.村容村貌整治情况。全力推动拆违拆危专项攻坚行动,下大力气解决违建危房丛生、垃圾遍地围村等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硬化、亮化。清理乱堆乱建3039座,危旧房拆除改造80户,清理废弃房屋残垣断壁1568处。

(二)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

1.制定《贺兰县2021年水产养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贺兰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切实提高贺兰县境内水环境质量,有效治理河、湖、渠、沟的水质,水产站对贺兰县“一河一策”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典农河水系、二排沟、三排沟、四排沟、五排沟、四三支沟、四二干沟和银新干沟沿线的鱼池用水排水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结合渔业面源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了建设目标,计划2021年,全县实施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2078亩,打造园区式渔业尾水高效循环利用示范区1个,渔业尾水综合治理示范基地4-5家,改造池塘约占全县养殖池塘总面积的21%。项目实施后,项目实施区域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将达到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中一级标准,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渔业产值占比降至50%以下,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对象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满意度80%以上。

2.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循环养殖。着力推广“生态、健康、高效和绿色”的水产养殖发展模式。一是全县示范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流水池、稻田镶嵌流水槽等53组,流水高密度养殖配合稻渔高净化系统,创造效益环保双丰收,单口流水槽产量可达1.5-2.5万公斤,亩均经济效益达8000元以上。二是科海、新明润源等基地示范鱼菜共生循环农业养殖技术,通过应用鱼菜共生技术通过微生物反应链,构建了水产、微生物、植物等多种生物共生的微型生态平衡系统,与传统种植、养殖模式相比,养殖成本降低60%,有机蔬菜种植成本降低75%。三是科海基地示范“三池两坝”池塘尾水治理模式,配套“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设施,构建“物理沉淀、微生物分解、植物转化”净化系统,有效降低了各项养殖尾水富营养指标。四是全县3个乡镇场7家企业上报新建稻渔基地2010亩,实际5月21日通过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验收3个乡镇6家基地共1960亩。全县共完成高标准稻田护坡和围栏2810亩、池塘护坡和围栏2530亩。五是全县已落实设施化工厂化车间和设施温棚建设31236平方米,其中车间7909平方米、温棚23327平方米。

3.加强水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及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县域内典农河、三排、三二支沟等沿线养殖场点进行渔业养殖尾水排放、废弃包装物收集清理、死鱼无害化处理等环保问题摸排督查,认真开展渔业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填写渔业养殖尾水综合治理现场检查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台账各61份,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2号》《农产品质量安全100》宣传资料500余份。二是做好全县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我站于2021年4月16日组织3名渔业官方兽医前往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参加了全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现场培训班,重点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标准、鱼类及甲壳类等检疫规程、宁夏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操作系统”等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三是加强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污水深度处理、生物菌剂除臭等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养殖场(户)切实落实责任。通过印制宣传册、印发技术手册、进场入户指导等方式,宣传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经验做法,切实增强畜禽养殖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共同营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4.大力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组织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工作,确保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使用,并做好粪污设施运行及粪污拉运台账等,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存在养殖环境差、粪污不及时处理等问题的养殖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上半年共督查规模养殖场40余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

5.结合环保督察,做好污染防治日常监管。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及发现问题,对全县36家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制定2021年度粪污还田计划,完善环评相关手续,进一步健全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目前,全县36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制定粪污还田计划,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正在规划建设中,5家规模养殖场已建设完成,还有4家正在进行材料采购,计划8月底完成建设内容。

(三)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建设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标准化示范区6个,辐射带动全县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二是持续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力争水肥一体化技术达到全覆盖,推广面积11万亩以上。三是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田园沃土工程。探索“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有机肥施用-农田沃土”一体化循环发展机制,推进耕地绿色标准化发展。四是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在全县5个乡镇开展有机肥(堆肥)应用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全县示范应用面积2.25万亩,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园区5个;示范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带动全县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目前,全县20家堆肥主体完成堆肥数量3.41万方,全部撒施到田。初步调查,示范区已实现化肥减量11.6%。

2.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措施

一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全县受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125宗,经现场审核签署合格书121份,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121份,均为限制经营农药除外的绿色高效低毒经营范围,高毒高残留的农药经营范围一律不予许可。二是利用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项目计划建设智能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4个。项目资金总额190万元,分别在习岗镇新平村天缘种苗公司种植基地、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广银米业公司种植基地、立岗镇金星村巨日种苗公司种植基地、立岗镇通义村科丰种业公司种植基地建设智能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4个,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为农作物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提供依据。三是计划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其中小麦示范面积1万亩,玉米示范面积1万亩,水稻示范面积1万亩。通过示范带动大面积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推广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减量增效,通过各项措施提高农药利用率达到41%。2021年3月,经自治区总站推荐,农技中心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全国农技中心经专家评审、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贺兰县被推评为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

(四)稳步提升农膜秸秆回收利用率

一是2021年结合贺兰县购机补贴项目,对购置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进行补助,实施秸秆培肥改良、秸秆饲料化、资源化、玉米捡拾打捆等综合利用项目,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1年我县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375.708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计划实施秸秆深翻还田10.7万亩。通过对农作物秸秆灭茬深翻,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农作物产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截至目前,已根据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将任务分配至各乡镇,因农时季节限制,待农作物收获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农业农村局已与各乡镇(场)、经营主体,三方签订种植业农残膜回收协议书,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减少农残膜使用量。农业农村局作为监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场)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残膜进行技术指导和宣传工作;监督经营主体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田地膜,并进行定期抽查;监督农业经营主体使用人工或机械回收地膜,并不定期抽查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将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运送至指定废弃物回收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根据村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合理规划布局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划定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5个宅基地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中心村”示范引领带动能力。以建成的永兴、桃林等12个“中心村”为切入点,持续抓好巷道整治、绿化美化、垃圾分类处理等基础工作,完善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提升“中心村”整体环境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心村”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示范村”“明星村”,辐射带动其他村整体推进、扩大成效。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紧扣目标任务,制定改厕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挂图作战”推动改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户厕建设过程中“厨卫不分离”“无处下罐”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户厕更趋实用性和适用性。督促各乡镇场加快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对摸排出无法使用、罐体塌陷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好问题发现一起、整改到位一起。四是提升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效能。加强对康洁公司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监督,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力争今年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50%以上。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河湖沟道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推进水污染防治,打造河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配套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厂、智能垃圾桶等设施,规范完善基础设施建管运维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合作运营等模式,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运营顺畅。五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高标准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组织动员群众“收拾屋子、打扫院子、整治村子”,重点清理死角盲区,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创建一批示范性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加强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农村小微公园、文体广场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二)做好渔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及监管。一是做好全县渔业场点日常投入品及尾水综合治理监管。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县域内典农河、三排、三二支沟等沿线养殖场点进行渔业养殖尾水排放、废弃包装物收集清理、死鱼无害化处理等环保问题摸排督查,认真开展渔业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和银川市做好2021年产地水产品抽检工作。自治区水产站下达第一批产地苗种检疫场点5个,抽检样品鲤鱼2个 、草鱼3个,计划6月上旬到我县抽检。三是认真做好全县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推进苗种产地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提高疫病检测能力,不断提升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水平,助力渔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落实好《贺兰县2021年池塘改造及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贺兰县2021年池塘改造及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组织园区式渔业尾水高效循环利用示范区和千亩渔业尾水综合治理示范基地,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抓好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取得实效,为全区精养鱼池养殖尾水治理提供可供借鉴的样板。

(三)加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一是示范区化肥减量技术指导。根据农作物生长情况,指导各示范区不同农作物灌水和追肥管理,指导追施化肥减量工作;加强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田间试验示范水肥管理、生长表现、数据调查和记录等工作,带动周边农户减少化肥施用。二是调查施肥与化肥减量情况。目前,全县堆制的有机肥已将堆制有机肥全部撒施进田,具初步调查,示范区基施化肥平均减少11.6%,带动了全县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根据不同作物的追肥情况,继续开展施肥与化肥减量指导和调查。

(四)稳步提升农膜秸秆回收利用率。一是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加大秸秆回收力度,加强项目资金以及实施监管,保障项目实施成效,切实为秸秆禁烧及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秸秆综合利用意识,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促进秸秆向“五化”利用的模式推进,提高秸秆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二是持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各乡镇(场)与我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领导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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