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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承担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各合作社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31/2018-05212 文 号 贺农发〔2018〕20号 发布日期 2018-01-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牧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惠农信息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动物防疫
    按照贺兰农牧渔业局《关于对承担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各动物防疫合作社考核的通知》(贺农发〔2018〕3号)要求,由农牧渔业局组织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政府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分管领导、乡镇兽医站负责人组成考核组,依据农牧渔业局和各乡镇(场)与各动物防疫合作社签订的《贺兰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协议书》内容,严格按照《贺兰县政府购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服务工作考核验收细则及验收标准》,采取抽样检测免疫抗体合格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随机抽查免疫密度等方式,对贺兰县志刚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贺兰县建喜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贺兰县老韩兽药店、贺兰县嘉旺蛋禽专业合作社、贺兰县兴文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承接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贺兰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考核验收主要包括及时开展动物疫病免疫项目,强制免疫项目免疫密度,强制免疫项目免疫质量,建立动物免疫档案,疫苗管理,人员防护,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巡查、报告和处置,畜禽免疫副反应救治、补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参加学习培训,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及处理和重大动物疾病疫情情况等十二项。总体来看,各动物防疫合作社较好的完成了主要指标任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扎实有效,为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奠定了基础,为养殖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一)及时开展动物疫病免疫项目。我县秋季动物防疫共免疫各类畜禽514.68万头(只、羽),其中免疫猪口蹄疫9.35万头、牛口蹄疫9.16万头、羊口蹄疫22.51万只、猪瘟10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226.54万羽、鸡新城疫206.3万羽、小反刍兽疫24.52万只、布病6.3万。各动物防疫合作社均按照农牧渔业局要求及时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任务。 

  (二)强制免疫项目免疫密度。我县对免疫密度的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各合作社随机抽取两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10户,进行实地走访,对照防疫现场登记册检查免疫密度,大部分合作社走访情况和现场登记相符,免疫密度达到100% 

  (三)强制免疫项目免疫质量。全县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我局按照每村每畜种采集5份血的要求,在全县共采集血样935份,其中猪225份、牛305份、羊305份。检测牛A型口蹄疫样品305份,羊A型口蹄疫样品305份,猪A型口蹄疫样品225份, 牛O型口蹄疫样品305份,羊O型口蹄疫样品305份,猪O型口蹄疫样品225,小反刍兽疫305份,猪瘟样品225份。并将免疫抗体监测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乡镇和动物防疫合作社,考核中依据各乡镇抗体检测结果进行赋分。 

  (四)建立动物免疫档案。主要检查现场登记册和畜禽免疫档案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大部分合作社档案填写均符合要求,仅立岗镇老韩兽药店档案填写存在某些项目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现象。

  (五)疫苗管理。各合作社均建立了疫苗、消毒药等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档案完整,按要求保管使用。

  (六)人员防护。秋季动物防疫期间我县多次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督查,未发现人员防护不到位现象,布病防控期间,所有防疫人员均能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护目镜,防护服,55CM橡胶手套,胶靴。防疫期间未发现抽烟、吃东西等现象。各动物防疫合作社为防疫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部分合作社按照合同要求购买50万保额的保险,有部分合作社只购买了40万保额的保险。 

  (七)动物疫情监测。各合作社均能按照县动物疾控中心要求及时、足量采集样品并送检。

  (八)动物疫情巡查、报告和处置。各动物防疫合作社能够按月及时上报统计表;平时巡查村、队、户养殖畜禽的疫病情况,发现疫情能够及时深入现场观察,能够及时填写流调表格。

  (九)畜禽免疫副反应救治、补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今年我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中共发生25起应激反应救治及死亡补偿。涉及金额共计21672元,其中习岗镇发生1起,共死亡1只羊,补偿600元;金贵镇发生4起,共死亡4只羊、13头猪,补偿3800元;洪广镇发生10起,共死亡8只羊、10头猪,补偿7100元;常信乡发生三起,共死亡11只羊,补偿6000元;立岗镇发生7起,其中应激反应死亡2起,应激反应治疗5起,死亡3头猪、2只羊,治疗10只羊,共计4172元。各动物防疫合作社均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先期救治和补偿工作。 

  (十)参加学习培训。今年8月份我县组织开展了村级防疫员培训班,所有村级防疫员全部按时参加,未发生迟到、早退、缺席的现象。 

  (十一)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及处理。今年我县发生的所有应急反应死亡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路边、沟渠发现的动物尸体或内脏也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接到相关投诉。

  (十二)重大动物疾病疫情情况。今年我县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证了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结果

  2017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考核验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如下:贺兰县嘉旺蛋禽合作社(常信乡、南梁台子)99.3分,贺兰县建喜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金贵镇)97.9分,贺兰县兴文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洪广镇)97.4分,贺兰县志刚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习岗镇)97.3分,贺兰县老韩兽药店(立岗镇)96.1分。 

  三、结果运用

  贺兰县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考核验收结果作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也是全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经费兑现的重要依据。根据《关于对承担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各动物防疫合作社考核的通知》要求,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100%兑付防疫经费。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乡镇强制免疫项目免疫密度没达到100%。今年对各乡镇动物防疫密度抽查中,常信乡、习岗镇、金贵镇抽查免疫密度100%,洪广镇和立岗镇免疫密度95% 

  (二)部分病种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70%。全县仅常信乡嘉旺蛋禽合作社所有病种抗体水平合格率全部达到70%,其他乡镇均有一项未达到70% 

  五、几点要求

  (一)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根据本次考核通报内容及时查漏补缺,抓紧落实,动物疫病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免疫密度未达到100%的乡镇对漏免农户重新进行补免,对新生畜及新购畜及时做好补免工作,确保全县免疫密度持续保持在动态100% 

  (二)提前谋划,突出重点。抓住春节元旦期间和春防前等时间节点,做好应急值守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前储备疫苗及防护用品,做好人员动员及培训工作,争取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抓出实效。

  附件:2017年贺兰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抗体水平监测结果 

  贺兰县农牧渔业局        

  2018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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