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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号“关从严治理将地膜直接翻入耕地”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40122-131/2019-00057 文 号 贺农函〔2019〕86号 发布日期 2019-05-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提案、办理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李广成代表提出的关于“从严治理将地膜直接翻入耕地”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书(贺检行公[2019]64012200013号),我局于4月25日出动执法人员,对宁夏众和绿源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军进行了调查询问,顾军承认在流转土地内挖长10米、宽5米的土坑,收集倾倒蔬菜育苗盘、废弃西红柿和蔬菜秸秆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后立即整改,倾倒的蔬菜育苗盘已回收,交给了废品收购人员,废弃西红柿、蔬菜秸秆和生活垃圾全部拉到村级指定的垃圾场,挖的土坑已填平复耕。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现场检查林带内倾倒的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已不可见,挖的土坑已填平,已复耕种植西红柿种苗。宁夏众和绿源农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我局已立案,目前该案件正按照程序办理中。

另,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已经印发了《关于印发做好废旧农膜回收杜绝地膜翻入耕地技术指导的通知》(贺农技发〔2019〕34号),要求中心各站及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同时印制了《杜绝地膜翻入耕地,加强废旧农膜回收技术指导宣传单》2000份,中心技术人员已下乡发放1000多份。

在农业项目建设方面,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将地膜回收率达到80%作为入园条件之一,对于不能按期按标准回收回收地膜和其他农业废弃物的企业,建设项目一律不予以验收通过。

下一步,我局将与县内种植大户签订农膜回收协议,保证农膜回收率,对于不能达到要求的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在今后各类涉农项目申报、资金补贴方面一律不考虑。

此复。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 5月28日          

人:李广成

         叶长荣

联系电话:13709582321

         1399518359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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