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意见(试行)》(贺党发〔2015〕42号)和人才工作任务分工,决定开展2019年人才培育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企事业单位2018年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2018年获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2.2018年引进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企事业单位;2018年引进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高技能人才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企事业单位取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人分别一次性补助2000元、1000元;企业员工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的,每人分别一次性补助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2.引进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分别按照每人10000元、8000元标准补助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按照每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标准补助企业。
三、补贴条件
1.我县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获得相应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2.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工作满1年。
四、提供材料
(一)新取得高级职称及高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申报人在我县企业工作所签订的合同,事业单位在编申报人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3.《贺兰县2019年培育专业技术及高技能人才补助申请表》(附件1),《贺兰县2019年培育专业技术及高技能补助名册》(附件2)。
(二)新引进的高级职称及高技能人才,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人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所签订的合同,单位情况说明,一年工资流水及养老保险清单。
3.《贺兰县引进专业技术及高技能人才补助申请表》(附件3),《贺兰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名册》(附件4)。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退回,复印件一律由申报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上述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报送人社局411室。)
五、有关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补助资金由工作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员统一提供本人的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账号,确定账号准确无误。
2.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退休人员及2018年以前取得职称未申报补助资金的不予受理。
3.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贺兰县人社局(四楼411室),超过时间将不予受理。
4.请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卫生局、就业局、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积极配合,广泛宣传。
联系人:赵子璇
联系电话:0951-8067978
电子邮箱:1019205056@qq.com
附件:
1.贺兰县2018年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
2.贺兰县2018年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补助名册
3.贺兰县2018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信息表
4.贺兰县2018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补助名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