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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郑利萍同志提前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18-00645 文 号 贺人社发〔2017〕291号 发布日期 2018-01-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提前退休批复
贺兰县档案局:

  郑利萍,1965年5月16日出生,1984年6月参加工作,工龄已满30年,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国发〔1978〕104号、宁人劳薪1995003号、宁人发200599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662号等文件规定,该同志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经本人及单位申请,我局研究同意郑利萍同志退休。

  其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核算,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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