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人事人才管理

关于余惠玲等十三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18-92988 文 号 贺人社发〔2018〕255号 发布日期 2018-12-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劳薪1995003号、宁人发200599号、宁政发2006138号、宁政办发20158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余惠玲12名同志退休1名同志提前退休

余惠玲(贺兰县第二小学);崔洁(贺兰县第二小学);

王万银(贺兰县第四中学);马燕萍(贺兰县第四中学);

刘于申(贺兰县第四中学);金维和(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

张蓉(贺兰县第一小学);马少莲(贺兰县立岗中心卫生院);

裘利华(贺兰县农牧渔业局); 徐永红(贺兰县人员医院);

马佳(贺兰县水务局);徐卫红(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提前退休人员尹志新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以上13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核算,从20191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